河南雪牛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属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类项目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三同时”任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濮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实施方案》(濮环委〔2016〕10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依法对河南雪牛集团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进行停产整顿。
环保部门负责督促企业进行“三同时”验收;侯庙镇、马楼镇、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积极配合,监察部门负责对执行情况的行政监察,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台前县8家未完成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停产整顿清单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