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顺通包装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属于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类项目,未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整改任务,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和《濮阳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专项实施方案》(濮环委〔2016〕10号)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依法关停台前县顺通包装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负责关停到位,环保部门负责对停产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台前县13家未完成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关停清单
2016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