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16〕72号关于成立台(前)辉(县)高速公路台前段建设指挥部的通知
时间:2016-08-05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台(前)辉(县)高速公路台前段建设工作的领导和协调指挥,加快推进项目工程各项建设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辉(县)高速公路台前段建设指挥部,现将指挥部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

指 挥 长:王俊海(县  长)

副指挥长:王小鹏(副县长)

孙常玉(县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白天恩(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刘元林(县发改委主任)

张玉阔(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  栋(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赵明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鲁海(县财政局局长)

付山寅(县环保局局长)

张传慧(县农牧局局长)

张海涛(县林业局局长)

高  宏(县水利局局长)

王学军(县文广局局长)

张传和(县住建局局长)

陈  峰(县工信科技委主任)

张学义(县河务局局长)

何忠庆(县公安局副局长)

辛忠义(国网台前供电公司总经理)

梁军宏(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郑建彬(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盛艳峰(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张兆朱(侯庙镇镇长)

王  鹏(清水河乡乡长)

王焕云(后方乡乡长)

吕寻涛(马楼镇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孙常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玉阔、张栋、张兆朱、王鹏、王焕云、吕寻涛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台(前)辉(县)高速公路台前段建设各项日常工作的协调推进。

二、指挥部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小组

(一)协调组

组  长:杨茂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由县项目建设指挥部、国土部门、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单位等有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勘测定界及附着物清点的领导协调工作及后勤保障工作,所需费用,由县指挥部协调解决。

1、组织召开县、乡、村建设用地勘测定界、附着物清点及征地拆迁安置实施动员、布置会。

2、负责保障本辖区项目建设用地勘测定界、附着物清点及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按时顺利实施。确保县、乡(镇)、村三级有关负责人员及权属法人按时到场指界、清点和签字确认。

3、负责对勘测定界、附着物清点及征地拆迁安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4、负责组织对勘测定界、附着物清点及征地拆迁安置工作成果验收。

(二)勘测定界组

组  长:杨茂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由勘测定界技术服务单位负责,交通、国土、农业、林业、水利等部门及沿线乡(镇)、村干部配合。

工作职责:界定用地范围、标定用地界址、埋设界桩、撒石灰线或挖边沟。并确认用地地类、权属,计算用地面积,绘制勘测定界图,编制勘测定界报告。

(三)附着物清点小组

组  长:刘守华(县国土局纪检组长)

由国土部门负责,交通、水利、督查、纪检、乡(镇)、村干部参加。

工作职责:用地界内井、坟、房、水利设施、工厂、学校、养殖场、种植场、鱼塘等地上附着物的清点丈量。

要求:附着物清点登记表要认真登记,国土部门、指挥部及权属单位参加人员现场签字,按规定造册。

(四)电力、通讯清点小组

组  长:杨茂红(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由县指挥部牵头,组织电力、电信、移动、网通、有线电视、乡(镇)、村等单位参加。

工作职责:负责沿线电力、电信、有线、农用线清点工作。

要求:如实清点,现场签字。

(五)林木测量小组

组  长:尹义栋(县林业局主任科员)

由县指挥部牵头、林业部门参加。

工作职责:负责沿线树木、林地的清点测量工作。

要求:如实清点,现场签字。

三、内业工作

外业工作完成后,需进行内业计算。

由附着物小组根据清点结果,按照市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地地上青苗和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濮政文〔201469号)计算赔偿数额。由县指挥部负责,有关部门参加。

电力、电信部门根据清点结果设计迁移方案并作出预算,由专业评估单位评审后再由指挥部和有关业主单位确定数额。林业部门根据测量结果设计林地恢复方案,报林业厅审批,审批结果交土地部门组卷。人社部门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数据上报失地农民保险方案,报省人社厅审批,审批结果交由国土部门组卷。县国土局负责土地组卷上报工作,达到国家、省规程要求,满足报批和补偿需要。

四、时间安排

土地勘测定界、附着物清点外业工作从2016727日开始至2016820日结束,内业工作于830日前完成。

五、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对项目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要把此项工作当作大事来抓,抽调熟悉该项工作的人员参加,克服困难做好现场工作。

(二)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三)勘测定界、清点地面附着物,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认真、细致地开展工作,做到实事求是、准确无误;

(四)各部门要以大局为重,团结协作,做到步调一致;

(五)此项任务时间短、任务重,正值高温天气,参加的工作人员要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和精诚合作的精神,努力完成好各自所承担的任务;

(六)勘测定界工作参加人员多,动用车辆多,动用仪器设备多。各级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确保人员、车辆、仪器设备的安全;

(七)要做好沿线群众思想教育工作,确保此次土地勘测定界、地面附着物清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按时完成任务;

(八)该项工作结束后,对表现突出单位和人员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弄虚作假、在附着物赔偿中套取资金的,一经发现,一律由纪检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台(前)辉(县)高速公路台前段建设任务完成后,指挥部及下设机构自行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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