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16〕13号关于印发《台前县房产物业类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6-12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房产物业类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62

台前县房产物业类信访问题专项治理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维稳信访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妥善处理房产物业类信访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事要解决,人要息访”为目标,围绕着力化解我县房产物业类信访矛盾,按照“全面排查、逐项研究,妥善解决、不留隐患”的工作思路,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员,利用3个月的时间,采取逐级逐部门解决的办法,化解老矛盾,解决新问题,严防到省、市越级上访、赴京非正常上访,避免发生群体性上访及极端恶性事件,为推动台前新一轮赶超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诉访分离、分类处理的原则。

(三)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预防、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四)公平、公正、公开、有序、便民的原则。

三、主要问题

今年以来,我县涉及房产物业类信访事项共发生16批次178人次,其中集体上访15批次177人次,个访1批次1人次,共涉及7个小区。经分析、梳理、归类,主要问题有:一是容积率、违规建设;二是建设手续不完善,房屋契税交不上,要求办理房产证;三是未按合同约定交房,房屋无竣工验收报告强制交房;四是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购房人要求退房、赔偿违约金、滞纳金;五是违规预售,收取订金,开发项目不能及时开工建设;六是小区水、电、气、暖、通电等配套设施不完善;七是物业企业服务不规范。

四、方法步骤

房产物业类信访问题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应采取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强力推进,主要步骤是:

(一)深入开展信访问题排查(420日—430日)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对今年以来发生的信访积案、重访案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苗头,自上而下,不留空白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信访问题,摸清问题原因,分析问题根源,掌握最新进展情况,逐人逐案登记造册,建立房产物业类信访案件台账,逐案落实责任单位、包案领导、责任人,明确办结时限。

(二)集中治理信访问题(51日—630日)

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坚持以解决问题为目的,对交办的信访案件,按照时限要求,采取得力措施妥善解决。在解决问题过程中要分清轻重缓急,把那些涉及群体性利益、多次重信重访作为工作重点,首先抓紧办好。对能够解决的问题,立即解决;对一时不能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解决;对矛盾复杂、涉及面广的问题,要加强领导,组织精干力量,合力攻坚;对诉求不合理不能解决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疏导工作,促其放弃过高要求,息诉罢访;对不听劝阻,一意缠访、闹访的上访人员,依法严肃处理,树立信访导向。

(三)检查总结阶段(71日—720日)

各乡(镇)、县直各责任单位,要对信访专项治理活动进行总结,作为今后推动工作的有效经验和借鉴,要查找不足,对所包案件没能结案或没有息诉罢访的,有针对性地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全力解决。

五、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

成立由县委、县政府领导任正副组长,督查、监察、信访、检察、法院、公安、住建、国土、地税、城市管理、城市综合执法、供电、通讯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台前县解决房产物业类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人员名单附后)。定期召开解决房产物业类信访会议,研判信访形势,部署工作任务,协调、处理房产物业类信访问题。

(二)切实做好稳控工作

认真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每个信访案件做到“包掌握情况、包解决问题、包思想教育、包息诉罢访”,严格按照处理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的原则,即: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求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妥善处理房产物业类信访案件,对有可能越级上访的重点人员建立数据库,落实“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案、一人一档、一人一组、一人一策,确保不发生新的信访案件。

(三)畅通信访渠道

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现场接访、带案下访责任制,发生大规模集体访、非正常访时,各乡(镇)、各责任部门单位的主要领导在接到报告或通知后,要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接访,耐心细致做好政策解释、劝解疏导等工作,正面回应群众诉求,尽力在最短时间内解决群众反映问题。

(四)强化责任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加强协调,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要及时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坚决防止推诿扯皮,确保各个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五)加强督导问责

各乡(镇)、各部门要按各个阶段的要求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治理领导小组不定期进行督查督导,对责任不落实、处理不到位、敷衍应付、推诿扯皮,问题得不到解决,导致重访、越级上访的,要按照信访责任追究办法从严进行责任追究。对于责任心强、工作进展快、问题解决的好的,予以表彰。

(六)落实房产新政、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积极做好农民进城购房工作,有效化解库存,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加强对开发、物业企业监管,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严把企业资质准入和退出;加强商品房预售监管,依法查处开发企业违规建设、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对违规企业视情节给予限期整改或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处理。抓好源头管理,防范交易风险,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和幸福家园创建活动,抓好源头治理,为市民打造“环境优美、管理规范、安全有序、生活便利、文明和谐”的宜居环境,从根本上解决房产物业类信访矛盾。


附件:台前县城区解决房产物业类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台前县城区解决房产物业类信访问题

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李志华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王   森   副县长

成   员:孙常玉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郭延勤   县委县政府督查局局长

李庆军   县检察院党组成员

张传和   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

孙   超   县信访局局长

王文才   县城市管理局局长

孙继芳   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武模华   县市场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张   栋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孟   华   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   峰   县工信科技委主任

宋海根   县地税局局长

张汉范   县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何忠庆   县公安局副局长

辛忠义   县供电公司经理

梁军宏   县移动公司经理

李正茂   县电信公司经理

郑建彬   县联通公司经理

姜士波  城关镇政府镇长

刘本更 孙口镇政府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孙常玉兼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