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07〕9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6年度税收先进乡镇的决定
时间:2007-11-12 来源:台前政府办

2006年,各乡(镇)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2006年度财政税收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深入挖掘潜在税源,确保了各项税收均衡入库,超额完成全年税收任务。经过努力,2006年,全县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完成3650万元,增长12.8%。清水河乡完成税收127.7万元,为年计划的175.4%;后方乡完成税收106.8万元,为年计划的126.9%;侯庙镇完成税收140.2万元,为年计划的123.9%;城关镇完成税收317.9万元,为年计划的107.7%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县政府决定对2006年度组织税收收入做出突出贡献的清水河乡、后方乡、侯庙镇、城关镇予以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乡(镇)认真总结经验,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扎实工作,与时俱进,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为促进台前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财政  表彰  决定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3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