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6〕26号关于印发台前县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6-04-23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台前县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6413

台前县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发挥创业对就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努力实现我县更高质量就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11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濮阳市为河南省创业型城市试点的批复》(豫人社函〔201449号)精神,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弘扬创业精神、培育创业主题、拓展创业平台、加强创业服务、推广创业成果、营造创业氛围为重点,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创业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能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工作考核体系,进一步激发和释放全民创业热情,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实现全县更高质量就业,为加快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使创业政策和机制进一步健全,创业平台和空间进一步拓展,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群众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进一步增强,每年新增一批充满活力的创业型企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明显提高。到2015年底,全面启动创建工作;到2016年底,开展技能培训720人,发放小额贷款5100万元,个体、私营企业达到12011户,每万人拥有私营企业达到70户,每万人拥有个体工商户达到316户,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640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05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2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下,各项数据指标达到省级创业型城市标准。

三、重点工作

(一)建立组织领导体系,健全创建工作机制

1.建立政府推动的领导机制。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台前县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统一领导创建创业型城市的各项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创建工作总体方案和各阶段工作安排,统筹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完善促进创业的各项政策措施,制定统一标准,评价创建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抽调业务骨干,作为办公室成员,实行集中办公,负责创建活动推进,具体政策落实,创建台账整理等具体工作。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也要把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落实和实施创业型城市的政策措施和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按照既定的目标和任务推进。

2.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的协调机制。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调,通力配合,形成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创建工作长效机制。县人社局牵头负责我县创建工作,制定整体工作计划,明确具体工作任务,确定重点工作,协调、督导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负责对各相关部门落实创建任务,贯彻各项政策情况进行督导;县纪委监察局负责对创业服务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进行查处;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高学历人才参与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引导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县委宣传部、县文广局负责组织协调新闻部门开展创业方面的宣传、报道工作,为开展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发改委负责将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统筹经济与创业工作,研究制定以创业促进就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县教体局负责加强职业高中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和指导,引导和鼓励其自主创业;县财政局负责设立创业引导资金,为创业工作开展提供财政保障;县公安局负责制定和落实支持创业的户籍政策,协同做好创建有关工作;县民政局、县农业畜牧局、县扶贫办分别组织开展各类培训,为广大创业人员提供技术支撑;县人民银行负责指导、协调各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额担保贷款业务,扶持创业者和小微企业发展;县国税局、县地税局负责落实支撑创业者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县工商质监局负责为创业人员申办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办理证照,并提供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信息的咨询服务;县工信科技委负责组织、指导创业基地、创业园区、重点创业项目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为科技创业项目及科技领域创业群体提供技术指导和服务;县统计局负责提供创建工作相关数据,做好数据分析工作;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残联负责做好各自服务创业群体的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组织青年、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引导扶持自主创业。

3.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政府牵头,县人社局召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定期召开创建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创建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制定解决办法和应对措施。各成员单位要至少明确一名相关业务科室长作为联络员,负责创建工作的上传下达和协调落实。

4.建立创建工作督导和效能问责制度。把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纳入县政府督办事项。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加强检查指导,对创建工作进度进行跟踪,定期督查,及时通报,表扬先进,鞭策落后,保证各项任务按时保质完成。县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群众反映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行效能问责。

(二)建立政策支持体系

1、实行技能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等各类人群积极参与创业。以上各类人员自主创业的优先享受免费职业培训或技能培训以及县政府制定的招商引资、回乡创业、种植养殖、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的,在其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后,可给予一次性技能培训补贴。

2、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县政府按照就业专项资金10%的比例,设立创业引导资金,用于引进和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实训孵化基地、开展创业咨询服务、扶持创业者自主创业以及宣传表彰创业先进典型等方面工作的支出。做好小额担保贷款,人社、财政部门要继续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通过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解决创业人员启动资金不足问题。具体贷款额度、贴息年限、标准如下:个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逾期不展期;对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的贷款额度,一般为30万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一般为2年,逾期不展期;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借款人、合伙经营与组织起来就业取得的小额贷款,其从事微利项目的,中央财政据实全额贴息,贷款利率可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所发生的利息,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给予贴息。

(三)健全技能培训体系

1、加强技能培训监管,提高技能培训质量。把县再就业办公室和农民工工作股作为技能培训机构。县人社部门要加强对定点技能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规范培训标准,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培训教研和质量督导,定期委派培训教师进修深造,培养高水平、专业化的技能培训教师队伍。

2、不断创新技能培训模式。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要求的各类城乡适龄劳动者全部纳入技能培训范围,享受免费培训补贴,实现技能培训全覆盖。按照统一的培训技术标准组织教学,也可结合实际合理确定自主开发和具有地方特色的教辅资料,满足不同人员的培训需求。要创新培训模式,提高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开展技能实训,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积极开展技能培训进校园、进社区、进镇村活动。同时,技能培训要适应城镇化建设需要,与小额贷款、企业开业指导、企业发展服务等有机结合,提高就业者就业成功率。

3、建立高校毕业生实训基地。按照企业和有创业愿望的高校毕业生双方自愿的原则,选择一批创业促就业示范企业或者组织管理有序、生产经营规范的企业建立创业实训基地,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进入企业进行见习实践活动,增强对创业的直观认识,提高创业成功率。

(四)构建创业服务体系

1、建立就业指导服务平台。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就业服务组织,提供就业项目开发、开展就业指导、组织实施就业培训、为就业人员提供小额贷款、政策咨询、后续跟踪服务等“一条龙”就业服务。

加强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在全县范围达到机构名称、窗口设置、工作内容、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标志标牌“六统一”。将创业服务延伸到镇、村,充分发挥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平台在促进创业、服务就业、保障民生中的积极作用。基层工作平台在创业信息发布、政策宣传等方面要做好与创业户之间的对接工作,确保镇、村、社区与创业人员之间的信息双向畅通。

2、建设创业孵化基地。通过政府出资、就业资金补助、民营企业投资、社会资金入股等多种形式投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要为创业者和企业提供场地支持、政策扶持、创业策划、资金融通、信息咨询、管理咨询、项目推介、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法律援助、事务代理等服务。切实为各类创业者提供低租金或免租金、低收费或零收费、“一站式”服务的创业平台。

3、建立创业项目管理机制。县人社部门要积极探索创业项目采集、发布制度,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尽快搭建创业项目信息、政策发布对接平台,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创业项目要紧密结合我县经济发展需要,突出本土化、投资少、见效快、市场前景好的特点。建立创业项目评估制度,实行项目风险评定、策划运作、成效反馈等动态管理。

针对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的特点及困难,各部门要重点帮助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选准选好创业项目。引导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利用本地农业及劳动力资源优势,在农副产品加工、规模化种植养殖、设施农业、特色农业等配套产业以及运输、商贸、餐饮等现代服务业领域发展个体私营企业;引导农村劳动者和回乡创业农民工开发生产具有本地特色的产品,加快形成特色产业,形成小企业集群。

4、加强创业指导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中小企业服务机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和各类创业咨询服务机构的作用,共同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县人社部门要组织聘请发改、教体、农牧、林业等部门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学者以及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组建创业指导团(咨询委员会),免费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项目分析、产品开发、市场营销、法律援助等服务。

5、开辟创业工作绿色通道。清理面向创业型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各种检查、评比活动,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和缴费登记制度。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企业参加协会和强行收取会费,不得强制企业捐献和赞助。建立健全农民工回乡创业维权、投诉机制。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权益,对滥用职权、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肃查处。

(五)健全工作考核体系

1、严格目标责任管理。将创建创业型城市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就业工作的一项主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全面抓好工作落实。

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将优化创业环境、落实创业政策、提高创业服务质量以及创业带动就业等各项工作,纳入县重点工作督查范围,定期督查,严格考核,及时通报,确保创业促就业工作取得实效。对在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全民支持创业、参与创业。

四、实施步骤

(一)部署筹备阶段(20151020日前)

成立创建创业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组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业务人员集中办公,相关人员、办公场地、设备等到位。对创建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创建工作台账。建立健全创建工作推进机制,确保创建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召开全县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

(二)宣传发动阶段(20151021-20151231日)

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以及板报、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全民创业的重大意义、创业政策、创业先进典型以及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大力弘扬新时代的创业精神,积极在全县营造“人人支持创业,人人投身创业、人人服务创业”的浓厚氛围。

(三)集中创建阶段(201611-20161031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工作方案明确的任务和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落实,贯彻有关政策,加强创业服务,扎实开展创建活动,确保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四)自查迎检阶段(2016111-2017131日)

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并对各项指标开展自评、自查,查遗补缺,对不足和问题加以整改完善,确保各项创建目标全部达标。

(五)巩固提升阶段(201721-2017331日)

根据上级考核验收情况,对创建工作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找出不足,积极调整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巩固创建成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创业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体系、技能培训体系、创业服务体系、工作考核体系,为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创造条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我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是开展全民创业的主要抓手和载体。以创业促进城乡更高质量就业,对于我县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必须统一思想认识,切实把开展全民创业行动,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作为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积极创造一切有利条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掀起全民创业的热潮。

(二)明确职责,通力协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全民创业摆在重要位置,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全民创业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统筹全县全民创业的政策制定、组织协调、专项资金监管以及检查督促、考核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全民创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加快推进全民创业的合力。各级各部门也要抓紧制定支持推动全民创业的配套政策和具体措施,不断完善全民创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残联以及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积极参与创业服务活动,形成广泛参与、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宣传

各新闻媒体要发挥舆论引导作用,开辟专题专栏,积极宣传各项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扶持政策和创业活动涌现的创业典型,营造崇尚创业、竞相创业、褒奖成功、宽容失败的和谐创业环境,树立创业有功、致富光荣的理念,培育创业文化和创业精神,使全民创业促就业成为全县上下的一致行动,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创业、竞相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