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打击治理虚假信息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6年1月15日
台前县打击治理虚假信息诈骗犯罪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和全国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省、市打击治理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暨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治理虚假信息诈骗犯罪,有效遏制此类违法犯罪活动的发展蔓延势头,确保我县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时间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
二、任务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破获一大批案件,打击处理一大批违法犯罪嫌疑人,挽回一大批财产损失,彻底扭转当前虚假信息诈骗犯罪高发低破的被动局面,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实现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数明显上升、破案数明显上升、发案数明显下降、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明显下降的“两升两降”工作目标。
三、行动重点
(一)打击处理重点。重点打击处理以下14类违法犯罪人员:一是高危地犯罪群体。主要是:河北省丰宁县冒充黑社会电话诈骗,福建省漳州市、龙岩市、安溪县一带网络购物、冒充政府发放补贴诈骗,江西省余干县重金求子诈骗,湖南省双峰县PS图片诈骗,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假冒熟人和领导电话诈骗,广西自治区宾阳县假冒QQ、微信好友、植入木马病毒诈骗,海南省儋州市机票改退签电话诈骗,河南上蔡县及周边冒充军警诈骗等境内地域性职业诈骗犯罪群体;二是台湾籍人员实施的冒充公检法诈骗;三是境内外诈骗窝点的组织者;四是发送诈骗信息、拨打诈骗电话的人员;五是为诈骗团伙转取款的人员;六是为诈骗团伙招募员工的人员;七是开发、制作、发布恶意手机木马程序、网络投资虚假交易软件的人员;八是为诈骗团伙提供网络改号平台的人员;九是非法获取、出售和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人员;十是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器材的人员;十一是非法买卖银行卡及为其提供便利的人员;十二是非法买卖手机卡的人员;十三是非法开设虚假诈骗钓鱼网站人员;十四是其他虚假信息诈骗违法犯罪人员。
(二)规范治理重点。重点规范治理以下7类违规行为:一是违规出租电信线路的;二是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电话卡、上网卡的;三是违规批量办理、非实名办理银行卡的;四是违规办理、使用170、“一号通”、“400”、“商务总机”等通讯业务的;五是用非实名电话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上网卡(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宽带线路的;六是使用非实名银行卡,以及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七是其他违规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严厉打击整治。一是组织专案侦破。县公安局要集中梳理一批重点突破的案件,明确主侦单位,每案成立专班工作组,主动出击,力争尽快突破。二是做好适度经营。重点追查涉案资金流向和诈骗电话的真实主叫,深入分析作案成员真实身份和活动轨迹,顺线追踪,争取实现破一案带一串、抓一个挖一窝。三是集中开展赴外打击。根据全县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发案类型分布情况划定案件破案责任区,对某一犯罪类型集中的指定主侦单位带队前往高危犯罪地进行集中打击。行动期间实时赴福建龙岩、广西宾阳、海南儋州、广东电白、河南新蔡等高危犯罪地开展攻坚会战。对涉及境外的要开展案件串并,由县公安局汇总及时上报市局,争取支持,结合市局、省厅、公安部组织的赴境外打击活动,力争铲除一批与我县案件有关的境外犯罪窝点。四是加强“伪基站”打击工作。强化网上线索梳排,对涉及网上销售“伪基站”设备的网络线索进行排查,挖出一批使用“伪基站”设备的犯罪团伙及窝点。强化街面巡查,重点排查可疑人员和车辆,强化社区走访,搜集异常情况,严查固定式“伪基站”。公安机关与通信运营商建立快速响应联动机制,通信运营商发现“伪基站”后第一时间通报公安机关,实时进行打击。
(二)切断犯罪链条。一是追根溯源彻底打击。对于我县提供电话线路落地、服务器租赁的非法线路商,逐层追查到底,直至电信、联通、移动等基础运营商;对于提供银行卡服务的团伙,顺线查清收集身份证、组织人员办理、邮寄、贩卖等每一个环节;对于提供手机恶意程序、木马病毒,公民个人信息,“伪基站”、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无线屏蔽器、“黑广播”等设备的团伙,彻底查清非法编写、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各个环节。二是铲除非法网络平台。深入排查为不法分子提供任意显号和非法改号软件的不法网络运营商、代理商线索,严厉打击为诈骗团伙提供技术支撑的非法网络运营商、代理商,铲除相对应的诈骗网络平台,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没收其全部非法所得及所有作案工具。三是严惩倒卖公民及法人信息行为。对追逐经济利益而出卖公民个人及法人信息的企业和个人,尤其对利用职权之便泄露公民信息的“内鬼”决不姑息,依法惩处。对一些涉及公民个人信息的网站、系统严格监管,确保安全。
(三)强化打击处理。公、检、法机关严格执行并用足用好《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各项法律规定,对同类案件的同一行为统一处理意见,使抓获的每一个犯罪嫌疑人都能依法处理,确保打击质量和效果。公、检、法机关以及通信管理部门专题研究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及非法产业链的定性、管辖、定罪标准,及时解决实际办案难题。
(四)集中治理金融、通信运营领域突出问题。通信管理部门指导督促各电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规范国际主叫号码传送,切断境外网络改号电话通过国际端口局进入国内的管道,提高对网络改号电话的发现、核实、检测和拦截能力。通信运营商集中清理整治违规出租电信线路、非法设置VOIP经营平台、制作传播改号软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一号通”、“400”、“商务总机”、170号码等重点电信业务市场的规范和管理,对于违规使用的电话号码、电信线路等一律予以关停,涉及企业内部的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组织开展“黑卡”整治专项行动,加强电话卡、上网卡实名登记和联网核查工作,加强对社会营销渠道的管理,规范网络销售电话卡业务,杜绝不实名的情况发生。对于非实名登记的限期补登,逾期不补的一律予以关停。公安会同国有商业银行和地方银行,研究建立涉案银行账户的防范堵截办法,探索建立“异常IP账户预警”和被骗资金“原路返还”的新办法,提高查控效率。人行等部门督促各商业银行严格落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整顿代办银行卡、乱开卡、批量开卡等问题,建立涉案银行卡黑名单制度和涉案账户电子化查询平台,严格执行银联卡境外取款每年10万元限制的规定,切断赃款流出境外的通道。督促第三方支付企业严格按照规定,对开户、POS机申领的各个环节进行实名登记,不断完善自身系统管理,配合公安机关快速查询资金流向及各类电子交易数据,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企业和人员依法处理。对于非实名登记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人卡分离境外使用的账户,一律予以封停,对涉及到的银行内部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打击治理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党委委员贾凤国兼任办公室主任。行动期间,其他联席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参加联席会议办公室,具体协调对接工作。
(二)发起宣传攻势。自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月31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集中宣传活动,各成员单位围绕专项行动分别采取具体工作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宣传防范工作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真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对本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等重点人群,有针对性的开展防范宣传,及时通报新型诈骗犯罪警情,防止大额案件的发生。
(三)强化协作配合。各成员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密切协作配合,确保形成打击治理合力。切实加强合作,公安机关发现的涉案银行信息、涉案电话信息及时通报,本级银行、电信部门要快速查询交易信息,快速就地信令倒查,协助落地查找犯罪窝点。公安机关负责查办案件,银行负责堵截赃款,通信运营企业负责切断诈骗电话。树立全县一盘棋思想,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无缝对接,确保形成打击合力。专项办在专项行动期间抽调各成员单位人员每月共同深入银行、电信行业每个营业网点进行检查指导,实地查看防范宣传专栏、宣传横幅、流动电子屏幕、柜台提醒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排查纠正安全隐患,堵塞工作漏洞,不留死角。
附件:台前县打击治理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联席会议
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附 件
台前县打击治理虚假信息诈骗犯罪工作联席会议
工作职责和组成人员名单
一、联席会议工作职责
(一)分析研判虚假信息诈骗违法犯罪形势,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二)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机制,组织、协调和推进跨部门、跨地区打击治理工作,提升打击治理效能。
(三)指导督促各乡镇完善政策措施,加大打击治理力度。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识别、防范虚假信息诈骗犯罪能力。
(五)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王 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李 平(县政府办副主任)
贾凤国(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成 员:赵明甲(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助华(县人大法工委副主任)
马爱玲(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仝兴合(县法院副院长)
刁明亮(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玉芳(县财政局副局长)
孙继芳(县工商质监局局长)
闫光利(县文广局副局长)
刘忠生(县委统战部副部长)
蒋庆坤(县人行副行长)
陈 峰(县工信委主任)
刘钎江(县移动公司副经理)
吉利普(县联通公司副经理)
王太居(县电信公司副经理)
侯典磊(县教育局副局长)
王秉慧(共青团台前县委书记)
仝 君(县妇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