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15〕70号关于印发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5-10-25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已经县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51022

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林业建设,圆满完成今冬明春植树造林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省级生态园林城为目标,按照“调结构、转方式、优生态、惠民生”的基本思路,以实施廊道绿化、农田林网、苗木花卉基地、经济林基地、郊野公园以及城镇和农村绿化、产业集聚区绿化和企业、校园绿化等“5+3”重点工程为抓手,广泛开展群众造林绿化活动,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台前做出新的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今冬明春完成生态工程造林1万亩,其中城关镇400亩、后方乡600亩、侯庙镇1600亩、清水河乡1400亩、马楼镇1600亩、孙口镇400亩、打渔陈镇1600亩、夹河乡1200亩、吴坝镇1200亩。植树100万株,其中城关镇4万株、后方乡5万株、侯庙镇16.5万株、清水河乡10万株、马楼镇14万株、孙口镇4万株、打渔陈镇13.5万株、夹河乡9万株、吴坝镇9万株,县财政局、国土局、工信局、教育局、河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公路局各1万株,县林业局、住建局各3万株。成活保存率达到95%以上,2016年年底森林覆盖率达到26%以上。

三、重点工程

(一)廊道绿化

1.重点廊道绿化

1G342S101绿化提升。由沿线乡(镇)负责清障和整理地形,县林业局负责采购苗木、栽植和管护。今冬明春全面完成,不留空档和死角,进一步提升绿化水平和档次。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城关镇、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侯庙镇、后方乡。

2)迎宾大道绿化。在迎宾大道两侧各栽植50米宽的绿化带,打造精品,提升县城品位。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孙口镇。

3)西环路绿化。由沿线乡(镇)负责绿化,整理路肩,单侧植树2行以上,苗木以高大乔木为主,间种常绿树种和灌木,要求林相整齐,涂红抹白,将其打造成为道路绿化的精品和亮点。责任单位:孙口镇、后方乡、马楼镇。

2.一般廊道绿化。一般廊道是指县乡公路和干渠、支渠等。按照省定绿化标准,县道和干渠每侧栽植3行以上树木,乡道和支渠每侧栽植2行以上树木,村道每侧栽植1行以上树木,做到应植尽植,要求栽植规整,林相整齐,涂红抹白。每个乡(镇)要建设35条精品路沟渠。精品路沟渠建设标准为:硬化的乡村主要干道,路肩宽1.5米以上;农田主要干支渠,沟渠顶坡修整美观;栽植米径4厘米以上的柳树、法桐、栾树、泡桐等。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农田林网建设

依托高标准粮田、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实施田、水、路、林综合治理,建设高标准林网,形成林茂粮丰、和谐秀美的田园景观。按照“应栽尽栽、能栽多栽”的原则,所有路沟渠要全部绿化,农田林网网格面积按照沙区乡(镇)不大于200亩、非沙区乡(镇)不大于300亩的标准控制,特别是干线公路两侧3公里范围内不得有大面积农田林网空档,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全县新建和完善农田林网2万亩以上,植树10万株以上。责任单位:各乡()

(三)苗木花卉基地建设

各乡(镇)要积极开发、引进和培育苗木花卉新品种,建设苗木花卉基地。以G342S101两侧和黄河滩区为重点,以绿化苗木为主,新建苗木花卉基地2500亩。责任单位:各乡()

(四)经济林基地建设

各乡(镇)要积极引导、扶持和鼓励农民发展经济林种植专业合作社,选择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树种和品种,发展特色经济林,扩大种植面积,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效益,新建经济林基地3500亩。责任单位:各乡()

(五)郊野公园建设

1、金水国家湿地公园。启动金水国家湿地公园一期工程,建成橡胶拦水坝,增加绿地面积,提升公园档次。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2、将军渡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完成将军渡游览区改造提升工程,提高绿化水平,打造森林旅游景观。责任单位:县文广局。

(六)城镇和农村绿化

1.县城绿化。认真开展“三城联创”活动,以县城道路、小区、公园、县直机关单位为重点,做到宜绿尽绿,城区绿化率达到35%以上,植树3万株。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及县直有关单位。

2.美丽乡村建设。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抓好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型农村社区和美丽乡村重点村绿化美化。实施村庄四旁绿化、街道绿化、文化广场绿化和庭院绿化综合提升工程,推广侯庙镇许集模式,发展边角经济,每个乡(镇)重点抓好23个示范村建设;村庄空地绿化率达80%以上,完成植树8万株。责任单位:各乡()

(七)产业集聚区绿化

进一步提升产业集聚区绿化水平,植树1万株。责任单位:县林业局。

(八)企业和校园绿化

组织全县各中小学校和企业开展以校园绿化美化、企业厂区绿化为主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建设美丽校园和厂区,植树2万株。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工信局。

(九)乡(镇)负责同志精品工程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和分管副职各完成1处精品工程,立牌标示,并纳入年度考核目标,作为一项重要评分依据。责任单位:各乡()

(十)全民义务植树

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适龄公民尽责率达到85%以上,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机制,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各乡()

四、建设要求

(一)苗木要求。生态工程造林要选用二级苗标准以上的苗木,廊道绿化要选用一级苗标准以上的苗木,重点廊道和路段按设计苗木规格造林。各类苗木必须充分木质化,根干不失水、根系完整、无病虫害、无损伤、无劈裂,干无较大弯曲,良种壮苗使用率达到95%以上。

(二)栽植要求。树立精品意识,把质量放在首位,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严把四个关口,即规划关,科学制定造林规划和施工方案,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苗木关,必须使用符合上述标准的良种壮苗;栽植关,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和苗木实际需要挖坑,做到大穴深栽,采取“三埋两踩一提苗法”栽植;浇水关,栽植后3天内组织浇透一次水,随后扶苗、封土保墒。

五、资金补助

各乡(镇)造林所需苗木自行采购,造林结束后县政府根据验收结果补助苗木费。补助标准:农田林网、生态廊道等工程造林,成活保存率95%以上的按150/亩的标准补助;新植苗木花卉、经济林基地,经县林业局验收达标,经济林基地连片面积在300亩以上、成活保存率95%以上的,按200/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苗木花卉基地新建连片面积300亩以上、成活率95%以上的给予310万元一次性奖补。县直部门和企业绿化资金由所在单位自筹。

六、实施计划

即日起至2016410日为造林绿化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对照目标和质量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突出抓好冬季造林绿化工作,造林任务2015年年底前要大头落地。201651日—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县政府将组成核查组,对今冬明春新造林核查验收,根据核查结果打分排序。201651日—1231日为成果巩固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完善护林制度,加强对新植幼树的管护,强化春尺蠖、美国白蛾等林木病虫害防治,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七、保障措施

(一)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调动群众参与和支持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实现造林绿化由政府主导向全民参与转变。要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手机报等媒体,集中报道造林绿化的先进典型和工作动态,营造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各责任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局面。

(三)明确职责。要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质量标准和主要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台账要细化到村、到单位,配套制定核查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

(四)强化督导。县林业局要组织业务骨干深入乡()加强技术指导,掌握全县造林绿化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造林绿化期间,县督查局要对造林绿化工作实行跟踪督导,及时反馈和通报有关情况。

(五)严格奖惩。造林结束后,县政府将根据造林绿化检查验收排名结果,对按时完成任务、质量标准高的乡(镇)及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新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予以表彰奖励,低于90%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责令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