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5〕77号关于转发台前县2015年人工增雨(雪)工作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5-10-29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县气象局制定的《台前县2015年人工增雨(雪)工作计划》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1028

 

台前县2015年增雨()工作计划

台前县气象局

 

为缓解旱情、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2015年我县继续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工作计划如下:

一、主要任务

1、对拟参加2015年火箭发射装置作业人员开展技术培训、上岗考核,作业人员须经培训考核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可参加作业。

2、收集上报人工增雨(雪)作业有关情况。

3、检查检测相关作业装备,严禁未经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专用装备投入使用。建立检测、维修和年检档案,逐一登记备案。

4、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安全检查,办理作业人员人身安全保险,加强作业设备及火箭弹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火箭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各作业点火箭弹耗弹量和库存量,加强对火箭发射装置的维护和保养,发现问题及故障要及时排除。

5、开展人工增雨(雪)作业效果评估。

二、作业类别及目标

1、开展抗旱增雨作业。出现干旱和严重干旱时,根据县人工影响天气领导小组指示,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有效缓解或解除旱情。

2、开展局部消雹作业。发现可能出现冰雹或强对流天气时,开展局部消雹作业。

3、根据省人影办和太行山区人影作业协作区的统一要求,开展跨区域联合作业。

三、作业时间和作业规模

1、抗旱增雨作业,主要分两个时段:25月主要是解除农业旱情;610月主要是解除夏秋旱情。此类作业一般是出动所有人影作业工具,也可根据需要实施局部作业,全年至少作业4次。

2、跨区域联合增雨消雹作业,根据省人影办统一指挥,不定期开展跨区域和本市跨县(市)区间的联合人工增雨(雪)、防雹消雹作业。

3、人工消雹作业,主要集中在冰雹多发的59月。由于冰雹过程时间短,当气象台预报可能产生冰雹或强对流天气时,按照市人影办通知要求在冰雹云移动的前方做好防雹作业准备,根据指令实施消雹作业,减少自然灾害影响。

四、作业方式

采用火箭发射装置实施人工增雨(雪)作业,火箭2架。

五、作业点名称、经纬度、海拔高度

乡(镇)

作业点名称

东经

北纬

海拔高度()

城关镇

县气象局

115.5200

35.5900

46

侯庙镇

侯庙镇

115.4500

35.5512

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