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地税单管户税务登记证办理
设定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材料:(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五)地税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即办
联系电话:0393-5329676
办理流程: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