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登记证办理
时间:2015-07-24 来源:县政府办

事项名称:地税单管户税务登记证办理

设定依据:《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税务登记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五)地税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等。

办理地点:行政服务大厅地税局窗口

办理时间:夏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3:00 至 6:30 冬季 上午 8:00 至 12:00 下午 2:30 至 6:00
即办

联系电话:0393-5329676

办理流程:税务登记证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