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15〕39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有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时间:2015-06-12 来源:县政府办
市人民政府:
    收到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责任目标考核中发现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濮依法行政领办〔2015〕5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县法制办、国土局、住建局、城市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对文件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集中研究,并责令相关单位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方面
    (一)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内容不完整。
    (二)整改情况
    自2014年7月15日以后,我县严格按照《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前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台政〔2014〕12号)要求,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今后我县将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加强重大行政行为的科学民主决策。
    二、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方面
    (一)评审县国土资源局案卷存在的问题。
    1、行政审批结果不明确。未将当事人通过行政审批后所获得的该块土地的权利证书复印件入卷,不能证明当事人已真正通过申请获得该土地权利证书。
    2、取证不规范,证据取得有瑕疵。调取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书证原件的复制件,未注明出处,也未经当事人核对无疑后签名或加盖其印章,导致证据效力较弱或无证据效力。
    (二)整改情况
    1、关于行政审批结果不明确问题,县政府已责令县国土资源局按要求进行整改,在以后的登记发证过程中,土地权利证书复印件必须入卷。已完成登记的卷宗,根据整改意见,通知该宗土地权利人提供复印件,完善卷宗。
    2、关于取证不规范问题,县政府已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在今后的执法过程中严格取证,尤其是对于留存的复印件,审核原件后,经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盖章。
    3、为全面提高我县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水平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县法制办于4月中旬,在全县53个行政执法部门中,抽查了城市综合执法局、食药局等9个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将评查结果向相关部门反馈,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我县以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整体推进年”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相关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案卷质量,并充分发挥县法制办的执法监督作用,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每年开展1—2次行政执法集中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县行政执法行为和执法案卷。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方面
    (一)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1、提交材料未能体现行政首长听取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汇报。
    2、行政复议经费未单独列支。
    (二)整改情况
    1、县政府法制办在每一件行政复议案件或应诉案件的受理(收到)、调查取证、办结等过程中均向行政首长汇报,由于我县法制工作人员较少,未及时形成文字材料,今后我们将尽量避免此类问题出现。
    2、2015年度,法制工作经费明确列入财政预算。
    四、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建设方面
    (一)考核中存在的问题
    1、没有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汇报相关材料。
    2、未报送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相关材料。
    3、未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二)整改情况
    1、今年以来,我县已按照整改要求,在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时定期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我县《2015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于今年4月7日印发,目前正在组织实施。
    3、我县始终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县政府常务会学法等形式,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
    在今后的依法行政工作中,我县将针对 2014 年度依法行政责任目标考核过程发现的问题积极整改,做好监督,认真反思,总结经验,使我县依法行政工作有质的提高,为构建法制社会、法制政府夯实基础。
    201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