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15〕34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孙口镇司庄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规模的批复
时间:2015-06-09 来源:县政府办
孙口镇人民政府:
你镇报送的《关于孙口镇司庄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规模的请示》(孙政文〔2015〕3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你镇司庄村安置区建设规模。批复如下:
司庄村安置区位于纬八路南侧、经五路东侧、经四路西侧新规划白岭沟北侧,净用地面积约33亩;建设规模为 35000㎡,其中安置房面积24376.49㎡,公共建筑面积3006 ㎡,生产保障房面积7540㎡。你镇要严格按县政府批复的《孙口镇司庄村城中村改造安置区建设规模》,强化城镇规划管理,认真组织实施。上述安置区建筑面积要严格按照县住建局批准的建设方案及规划条件通知书的规定执行,建成后经县财政局、审计局、监察局等部门认可后,方可分配。
此复。
201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