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濮阳市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濮政办文〔2014〕42号)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进一步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工作,部署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
(二)研究拟订和审议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
(三)指导和督促各部门和有关企业认真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安全保护责任,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四)统筹协调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构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组成人员
组 长:王 森(副县长)
副组长:孙常玉(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宋来艳(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姬生伦(县发改委主任科员)
何忠庆(县公安局副局长)
黄继刚(县财政局党组成员)
周 民(县国土局副局长)
王传哲(县住建局党委委员)
王凤翔(县质监局副局长)
刘 佳(县安监局副局长)
张汉范(政府办副主任科员)
杨曙光(惠民燃气有限公司副经理)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和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和协调。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宋来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姬生伦、何忠庆、黄继刚、周民、王传哲、刘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实行全体会议和办公室会议制度。全体会议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组成,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
领导小组成员调整由各成员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