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加大对重点企业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化解和处置力度,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大局稳定,根据《濮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濮处非领〔2015〕1号)文件要求,我县近期组织相关部门对全县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认识。非法集资破坏性强、危害极大,不仅严重扰乱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而且直接危害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到千家万户的幸福,极易引起群体性上访事件,危及社会稳定。为此,我县高度重视,3月4日召集县金融办、人行、公安、工信、工商、信访等部门和各乡镇负责同志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上级有关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的工作要求,了解各部门、各乡镇非法集资排查动态,研究全县非法集资排查和防范工作,切实提高全县上下对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必要性、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二、抓住重点,深度排查。针对非法集资活动形式多样、隐蔽性强的特点,我县结合实际,精心组织,抓住重点,组织县公安局、工商局、工信局、信访局等单位精干力量对全县非法集资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的重点:一是以种植、养殖等为主的400余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县隆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县隆盛投融资开发有限公司2家投融资公司;三是县亿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县江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县易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3家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针对上述企业,我们采取了明察暗访等方式进行了深度排查。
经排查,目前,我县没发现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今后,我县将继续深入开展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继续加大排查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加大预防和处置力度,一旦发现非法集资行为,立即予以严厉打击。同时,继续坚持“查防并举、疏堵并用”的方针,在从重从快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同时,改善信用环境,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广大群众和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
特此报告。
2015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