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台前县紧紧围绕市政府与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全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现将我县完成2014年度市定责任目标情况报告如下:
一、经济规模质量效益目标
1.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12%。
1—12月份,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86.5亿元,同比增长12.9%,高于市定目标0.9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2.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4.5%,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9%。
1—12月份,第三产业增加值预计完成22.5亿元,同比增长9.8%,高于市定目标0.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6%,高于市定目标1.5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3.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增长17%。
1—12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预计完成46亿元,同比增长18.5%,高于市定目标1.5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4. 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3%。
1—12月份,500万元以上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66亿元,同比增长23.2%,高于市定目标0.2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5.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3%。
1—12月份,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8915万元,同比增长21.7%,高于市定目标8.7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6. 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3020万元。
1—12月,累计完成地方级(省级、县本级)收入3877万元,占市定目标3020万元的128.38%,同比增长40.67%。增幅在全市国税系统各征收单位中排名第二。完成目标。
7. 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18255万元。
1—12月份,累计完成地方收入18057万元, 占市定目标18055万元(去除省级收入部分200万元)的100%。完成目标。
8.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5%。
1—12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完成29.1亿元,同比增长15.2%,高于市定目标0.2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9. 实际利用境外资金3820万美元。
1—12月份,实际利用境外资金预计完成3850万美元,占市定目标的100.8%,高于市定目标0.8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10. 引进省外资金15.7亿元。
1—12月份,引进省外资金预计完成16亿元,占市定目标的101.9%,高于市定目标1.9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11. 外贸出口总额1亿美元。
1—12月份,外贸出口总额预计完成1亿美元,占市定目标的100%。完成目标。
12. 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2%,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5%。
1—12月份,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预计完成11.2亿元,同比增长25%,高于市定目标10个百分点;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为26%,高于市定目标22.8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13. 产业集聚区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45亿元;服务平台建成投用,投资强度不低于234万元/亩。
1—12月份,县产业集聚区固定资产投资预计完成39.5亿元,占市定目标的127%,同比增长42.1%;主营业务收入预计完成70.5亿元,占市定目标的157%,同比增长55.7%。县企业服务中心竣工投用。完成目标。
14. 完成市级以上确定的各类重点建设项目。
1—12月份,全县136个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165.26亿元,占投资计划的116.64%。其中,省、市监控重点建设项目28个,计划投资72.3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92.24亿元,占投资计划的127.56%。完成目标。
二、社会发展和民生改善目标
15.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
1—12月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完成16130元,同比增长11.3%,高于市定目标0.3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完成6500元,同比增长13.6%,高于市定目标2.6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16. 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
1—12月份,全县城镇化率预计完成39.55%,比2013年年底提高2个百分点,增加城镇人口7400余人。完成目标。
17. 完成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各项任务。
2014年,按照“规划大手笔、建设高标准、管理严格化”的要求,我县中心城市综合提升工作成效显著。经四路、经五路北延、经七路、纬四路、凤台大道东延等道路建成通车,城市路网初具雏形。完成纬六路、纬七路、经五路、金水南路等10余条道路新增绿化带内的树木补栽和新区市民公园、金堤河公园的绿化提升,新增绿地面积11万平方米。完成了金水南路、纬六路等道路的路灯安装工作。供水工程实现了新区直供水目标。供气工程完成入户安装3100户,点火通气1830户。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640万吨,污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保障性安居工程稳步推进,城中村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步伐加快,着力抓好了侯庙、马楼两个建制镇综合提升工作等。完成目标。
18. 完成新增贷款和新增资本市场融资15.7亿元。
1—12月份,完成新增贷款7.6995亿元、资本市场融资8.12亿元,新增贷款和资本市场融资共计完成15.8195亿元,占市定目标的100.8%,高于市定目标0.8百分点。完成目标。
19.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3640人。
1—12月份,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4523人,占市定目标任务的124%。完成目标。
20.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065人;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335909人;基本养老保险达到167813人。
1—12月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51065人,新农合参保人数达到342744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5336人,分别完成市定目标的100%、102%、104.5%。完成目标。
21. 解决和巩固温饱贫困人口0.9万人。
1—12月份,解决和巩固温饱贫困人口1.05万人,占市定目标的117%。完成目标。
22. 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2014年,我县针对食品安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时段深入开展了各项专项治理行动;对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建筑工地及学校食堂进行了联合大检查,尤其是对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进行了检查整治;对领导交办、群众反映的具体案件进行了突击治理。全县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完成目标。
23. 认真实施商标战略,争创中国驰名商标和河南省著名商标。年度内申报著名商标4件以上,培育驰名商标1件。
2014年,我县进一步细化工作机制,编制各级商标申报计划,完善品牌梯级培育机制,确定2014年培育1件中国驰名商标、5件河南省著明商标的目标,并制定工作台账,细化时间节点、明确具体负责人,帮助企业整理完善申报材料。7月底,已将拟申报商标企业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市局,并按照要求,完善了相关材料。目前,已申报中国驰名商标1件,河南省著名商标5件,正等待省局、国家工商总局审核及现场验收。完成目标。
三、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24. 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
1—12月份,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预计下降4.1%,高于市定目标0.7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25.完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排任务;可吸入颗粒物(pm10)排放浓度控制在0.1mg/m3以内;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到7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219天。
1—12月份,完成减排化学需氧量918.38吨,氨氮95.49吨,二氧化硫298.56吨,氮氧化物368.12吨,均完成目标。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0.1mg/m3%的排放目标)不超过目标值。地表水达标率85%。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256天,达标率90.6%。完成目标。
26. 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2014年,全县未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造成的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未发生因环境污染问题处理不当引发的群众集体越级上访、恶性上访事件;收到省、市环保部门批转的信访件40件,县转信访件12件,结案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完成目标。
27.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
1—12月份,全县人口自然增长率预计控制在5.3‰,低于市定目标1.2个百分点。完成目标。
28. 完成植树180万株,工程造林面积1.5万亩。
2014年春季,全县植树203万株、工程造林1.515万亩,占市定目标的112.8%、101%。完成目标。
29. 完成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
2014年,全县耕地保有量2.28万公顷、基本农田面积2.0606万公顷,均占市定目标的100%。完成目标。
四、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30.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
2014年,我县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狠抓干部作风提升,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受理党政纪案件44起,结案44起,党政纪处分44人(其中,科级干部20人)。全县无重大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完成目标。
31. 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本地社会大局稳定。
2014年,全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抓手,按照“把握一个主题、突出两个重点、抓实三项工作、实现两个提高”的总体工作思路,务实创新,真抓实干,全面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各项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助推全县经济社会赶超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全县社会大局保持和谐稳定。完成目标。
32. 严格控制越级上访,确保不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赴京到省集体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中央及省、市交办信访案件按期办结率95%以上,息诉息访率达到80%以上。
2014年,中央巡视组交办的17件案件和省委巡视组交办的12件案件全部按期办结,按期办结率100%;中央、省、市转送交办案件65件,已办结64件,另有1件未到期,按期办结率100%;上级转送交办信件14件,已办结14件,按期办结率100%;县立案交办案件191件,全部按期办结,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息诉息访率86.3%。全县未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赴京到省集体上访和个人极端事件。完成目标。
33.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控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杜绝重大、特别重大生产事故。
2014年,我县牢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明确责任,强化监管,注重宣传,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控制指标之内。完成目标。
34. 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无较大火灾事故发生。
2014年,全县以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目标,以创新社会消防管理、夯实火灾防控基础为动力,深入推进消防安全网络化管理、规范化建设、社会化防控工作,全面提升社会防控火灾能力,不断提高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实现了全年未发生火灾人亡事故。完成目标。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