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4〕33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前县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 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9-23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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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工作方案


为顺利完成我县农机深松整地工作,逐步改善耕地质量,促进粮食稳产高产和农民增收,按照《河南省2014年农机深松整地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我县高标准粮田建设,以提高粮食产量、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现代农业建设为目标,通过补助引导农民实施农机深松作业,探索农机深松技术普及推广的长效机制。

二、实施面积及区域分布

2014年,我县计划完成深松整地面积5万亩,每亩补助作业费15元。按照上级要求,根据我县农业生产现状,选择工作基础好、机械保有量大的乡(镇)重点实施,优先在高标准粮田建设区整村成片推进。根据我县农业机械分布及高标准粮田建设情况,选择重点区域实施。 

三、以招标方式择优确定农机服务组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和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农机专业合作社。招标工作由县政府采购办负责组织实施,县农机、财政、农业、纪检、审计、检察等单位相关人员全程监督。

承担深松作业任务的农机服务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

(二)流转承包土地达到一定规模,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具有组织现有农机装备提供相应服务的能力。

(三)经营范围以粮食种植、农资供应、农机农艺服务为主。

(四)具有项目实施、资产管护能力。

(五)近两年没有出现经营管理、农机安全等问题。

四、加强对深松整地实施工作的监管

建立县政府主导、农机部门组织实施、试点乡(镇)配合的协同工作机制,县农机局、财政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工作协调,确保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对服务承担主体资格的审查和监管,服务承担主体一经确定,县农机局与获得深松作业服务资格的农机服务组织签订农机深松作业承包合同,明确相关权利义务、资金支付、违约责任,以及服务购买主体跟踪监管和服务效果检查验收方式等,以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对违约的服务承担主体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

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一经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虚报冒领、挤占挪用的行为,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农机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作业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数量、质量要求等。补助资金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核实兑现。

严格农机服务组织深松作业技术要求,务必使深松作业质量达到深、平、细、实,深度须保证在25厘米以上,深松后要合墒弥平,做到田面平整、土壤细碎、没有漏耕、深浅一致、上实下暄、抗旱保墒、适宜播种。服务合同完成后,由服务对象对作业面积和质量进行确认签字,补助资金直接兑付给农机服务组织。

五、推进措施

县农机局要组织精干技术管理人员,加强对实施过程的监管,采取全程监控模式,建立跟踪、统计、监控、评价和反馈机制,实施动态管理,1031日前完成农机深松整地检查验收。同时发挥农机补贴政策的调控作用,将补贴资金向大型拖拉机、深松整地机械倾斜,保障我县深松整地农机装备需要。

六、搞好总结评估

项目实施过程中,县农机局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通过观摩、现场会等方式加以推广,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项目结束后,及时开展实施效果经验总结,查找问题不足,并于1115日前将深松整地工作总结及《农机深松整地作业补助情况汇总表》经县政府审查把关后,以文本和电子文档形式报省、市农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