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4〕25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前县2014年项目谋划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07-20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2014年项目谋划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714



台前县2014年项目谋划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4年项目集中谋划工作,提升项目谋划的质量和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总体要求

以产业类项目谋划为主,兼顾社会公益类项目谋划;工业项目谋划数量要超过项目谋划总量的60%以上;加快已入库项目的前期推进工作。

(二)重点领域

1、结合“131”发展规划和我县主导产业,重点围绕做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的关联度。重点在羽绒及服饰加工、石油化工、机动车配件、仓储物流、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等领域谋划一批能形成产业发展新优势的项目。

2、结合我县产业发展基础和区位优势,分析服务业未来发展方向,谋划提出服务业类重大项目。

3、结合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和积极发展现代农业,谋划提出我县重大农林水利、农村环境治理和农产品深加工等项目。

4、结合提升我县区位优势和交通优势,完善城乡交通网络,谋划提出重大交通类项目。

5、结合我县资源优势,增强能源保障能力,谋划提出重大能源类项目。

6、结合发展节能经济和循环经济,加强能源梯级利用,提高利用效率,谋划提出我县节能环保类项目。

7、结合增强城镇化引领作用,谋划提出一批能够提升我县城市形象、完善城市功能的城建类项目。

8、结合濮范台扶贫开发综合试验区建设和我县黄河滩区扶贫开发五年攻坚行动总体规划,谋划提出一批能充分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产业类项目以及黄河滩区扶贫搬迁、滩区路网等基础设施项目。

9、结合国家政策和投资方向,谋划提出一批符合国家支持政策的产业类项目和民生类项目。

(三)加快项目前期工作

对已进入县级项目库的项目,在完成包装的基础上,要根据项目的类别和实施计划,加快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报批工作,进一步提高项目实施前期手续的完善程度和谋划效果。一是尽快制定本乡(镇)、本部门2014年项目前期工作推进计划;二是发改、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要开辟“项目审批绿色通道”,联审联批,特事特办,指导和协助项目单位尽快完成前期工作;三是区别项目不同情况,加快项目前期推进工作:对于产业经营类项目,企业有投资意愿并且已经开展前期工作的,协助企业尽快完成前期手续;配合重点项目建设计划,力争一批项目尽早实施;对重大基础产业类项目要组成专门力量,力争已申报的尽快拿到上级批复文件;社会公益类项目要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加快已谋划项目的前期报批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4年谋划项目目标240个,完成包装122个。其中:谋划入市级库的项目要达到50个以上。县级项目库项目个数动态保持在300个以上。

三、具体要求

(一)新谋划项目要按项目类别分别完成项目可研报告(或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商业计划书的编制工作,并按程序通过项目论证,达到入库标准。

(二)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谋划提出的项目经过论证并完成包装,报主管副县长签字同意后,向县发改委申请纳入县级项目库储备。

(三)所有申请纳入县级项目库储备的项目须经县发改委项目谋划专业小组审核通过。

(四)不得以旧充新、弄虚作假,严禁将已入库项目或在建项目按新谋划项目上报,否则将扣减项目谋划包装考核分值。

(五)项目前期工作完成标准。需市、县级办理批复手续的项目,要按项目类别分别完成可研报告审批、申请报告核准及备案手续;需国家和省批复的项目,要完成市级上报所需文件资料。

四、项目谋划主要途径

(一)依托现有企业扩能改造谋划项目。通过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主要包括企业扩能改造、技术改造、新技术、新产品产业化等。

(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通过与大型企业研发中心、技术市场对接,借鉴科研机构的专家智慧力量和现有专利成果谋划项目,提升项目谋划的层次和质量。

(三)依托国家发布的产业政策指导目录谋划项目。主要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最新版谋划项目。

(四)依托国家和省投资方向谋划项目。紧扣国家和省投资重点领域,根据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谋划提出可申请上级资金支持的项目。

(五)拓宽项目谋划渠道。通过基层调研、对外招商、有奖征集等多种形式,开门谋划项目;敢于“无中生有”谋划新产业、新项目,但不得谋划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项目。

五、县直有关部门责任分工

1.工业项目。产业集聚区管委会要重点围绕三大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谋划工业项目;工信局要着眼于全县工业项目的谋划推进,重点负责全县工业项目的整体谋划;商务局要重点围绕产业链图谱,在延链、补链、强链和提升产业关联度上谋划项目。新谋划工业项目不少于25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责任单位: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工信局、商务局。

2.科技项目。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高科技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科技局。

3.农业项目。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5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不少于10个。责任单位: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扶贫办、农机局、国土局。

4.水利项目。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水利局。

5.交通项目。交通局要以谋划快速通道、县乡道路、农村公路项目为主,公路局要以谋划省道以上项目为主。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4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个。责任单位:交通局、公路局。

6.能源项目。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3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个。责任单位:发改委、供电局。

7.商贸物流项目。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商务局、粮食局、供销社。

8.文化旅游项目。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文广局。

9.城建项目。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0个,其中亿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住建局。

11.卫生项目。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0个,其中2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4个。责任单位:卫生局。

12.教育项目。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12个,其中2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责任单位:教育局、人社局。

13.民政项目。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2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民政局、残联。

14.节能环保项目。新谋划1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5个,其中2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少于2个。责任单位:住建局、环保局、执法局。

未有具体项目谋划包装任务的单位亦可结合台前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直接向县发改委报送项目谋划的意见和建议。

六、乡(镇)责任分工

侯庙镇、马楼镇、城关镇、孙口镇、打渔陈镇各谋划项目12个以上,清水河乡、后方乡、夹河乡、吴坝镇各谋划项目10个以上,其中:乡(镇)工业项目谋划个数须占项目谋划总数的70%以上,亿元以上项目谋划个数应占项目谋划总数的60%以上。

七、时间节点及要求

(一)项目筛选论证阶段

716日前,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对谋划的项目进行筛选论证,并将筛选论证完成的谋划项目汇总上报发改委项目谋划协调小组(地址:县综合办公楼628室;联系人:周长征、谭玉峰、李萌;联系电话:2208391;邮箱:tqxfgwzdb@163.com)。项目筛选论证由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自行组织,发改委负责对项目谋划、筛选论证进行业务指导。

(二)项目包装阶段

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完成项目论证后,立即着手对谋划的项目进行包装,并于721日前,将包装完成的项目名单、项目简介经单位盖章和主管副县长签字后,分别以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送发改委项目谋划协调小组备案。同时,要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推进部分项目的前期工作。

722日—731日,县发改委对谋划包装完成的项目汇总入库。

八、协调运作机制

(一)为进一步加强项目谋划包装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县发改委负责统筹指导项目谋划工作,成立项目谋划协调小组,具体承担项目谋划指导协调工作。

(二)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都要建立项目谋划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人和具体联系人,推进实施项目谋划包装工作。

(三)项目库建设。县发改委负责县级项目库建设,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将包装好的成熟项目及时报送县发改委,纳入县级项目库进行储备,为我县招商引资工作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奠定基础。

(四)严格实行报送制度。请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按项目谋划上报的具体安排,认真填报谋划项目的相关资料,按时间要求上报县发改委。

(五)加强项目谋划包装的协调配合。需要争取上级资金的项目,应聘请符合国家、省资质要求的设计编制、规划单位。国土、环保等要素保证部门要最大限度的满足各行业项目谋划、包装的要素需求。发改、住建、环保、国土等行政许可部门要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提供审批手续。

(六)奖惩机制。项目谋划包装工作纳入台账管理,由县督查局、发改委负责制定具体时间节点。项目谋划包装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列入县政府年度考核目标,由县督查局、发改委负责考核。对只谋划不包装的项目,考核时,不计分值;对列入当年市级项目库的项目,考核时予以加分。县政府将根据考核结果,对完成项目谋划和包装任务好、谋划包装项目质量高的乡(镇)和部门,安排一定的项目谋划经费进行奖励;对完不成项目谋划包装任务或者以旧充新、弄虚作假、消极应付的乡(镇)和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其限期完成谋划包装任务。对入库项目较多的县直部门、乡(镇)在申请上级资金支持时优先申报。

(七)项目库建设。县发改委负责县级项目库建设,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负责本级项目库的建设更新任务,并明确专人负责。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将谋划和包装后的成熟项目及时报送县发改委,纳入县级项目库储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