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
《2014年县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意见》已经主任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5月13日
2014年县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工 作 意 见
为深入贯彻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和县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扎实推进县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对2014年县政府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落实党支部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意识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阻挠是渎职的意识,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年中主动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专题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年底将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专题报告上一级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党支部中心组廉洁从政专题学习,至少主讲一次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题的党课,积极开展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党支部对本单位的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负责整改工作的部署、落实、检查、督导,切实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党支部主要领导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班子成员和下级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违纪问题不放任、不袒护,对案件查办不插手,不干预,对严重违纪行为不隐瞒,不压案。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签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做好廉洁从政示范表率,带头公布廉洁自律承诺书,带头进行公开述廉。
二、切实抓好责任分解,细化年度目标
县政府办公室要切实抓好责任分解和任务分工,有重点、分步骤地落实县纪委八届四次全会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对阶段性任务,在规定时间内要高质量完成;对持续性工作,结合新情况新问题要推进提高;对新形势新要求需要加强充实的工作,要及时研究部署。要结合县纪委八届四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和任务分工,及时对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分解,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重点对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纠正“四风”、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对权利运行的制约监督、法规制度建设等工作项目进行细化分解。要明确县政府办公室党、政和各相关科室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制定、检查、考核和实施责任追究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目标的确定要突出可操作性,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细化成明确具体、便于操作、尽可能量化的目标,建立重点任务工作台账;坚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审核备案制度,配合县责任制办公室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纳入目标管理的任务分解情况严格审核把关。
三、强化督导检查考核,注重结果运用
坚持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年中督导、年底考核的做法,实行半年“一把手”述职述廉制度,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建立日常检查工作台账,对各科室落实责任制工作情况实行量化管理。党支部主要负责人年中要听取下一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提出具体指导意见,提供工作支持和保障;年底要亲自带头开展反腐倡廉建设检查考核工作,对考核末位的科室负责人进行约谈。要及时对督导考核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反馈,针对督导考核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责成有关科室深入剖析,限期整改。要结合实际,引入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加大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切实将考核结果运用于干部综合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通过制度创新,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责任不明确、考核不科学、追究不到位等问题,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要完善检查考核评价标准、指标体系,建立适合本单位特点的考核评价机制。
四、落实纪检组监督责任,严肃责任追究
根据中央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精神,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既协助党支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检查相关科室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加强检查监督,严肃查出腐败问题。党支部要支持和保证纪检组认真履行职责,发挥监督执纪作用,增强权利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纪检组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支部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纪检组要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签字背书,做到守土有责,出现问题严肃追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问题积极报告、反映,不敷衍塞责。要加强对责任制工作的理论研究,积极探索和创新开展责任制工作的有效方式方法,总结新做法、新经验,将以往成功的经验和成熟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制度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做细做实,不断取得新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