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14〕21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4-12-15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12月12日





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林业建设,确保圆满完成今冬明春植树造林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按照“调结构、转方式、优生态、惠民生”的基本思路,以实施廊道绿化、农田林网、苗木花卉基地、经济林基地、森林(湿地)公园和城镇农村绿化、产业集聚区和企业绿化、学校绿化“5+3重点工程为抓手,广泛开展群众造林绿化活动,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台前。

二、目标任务

全县完成植树180万株,成活率达到95%以上。其中:城关镇7万株、后方乡10万株、侯庙镇31万株、清水河乡20万株、马楼镇21万株、孙口镇7万株、打渔陈镇18万株、夹河乡14万株、吴坝镇14万株;县财政局2万株、水利局2万株、住建局9万株、林业局4万株、产业集聚区管委会2万株、国土局3万株、工信局3万株、交通运输局2万株、教育局3万株、农业局1万株、河务局5万株、公路局2万株。

三、重点工程

(一)廊道绿化
1.重点廊道绿化

(1)S101县城至吴坝段绿化、迎宾大道(G342京九铁路至晋豫鲁铁路段)绿化,实施高标准绿化。(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孙口镇、城关镇、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

2G342县城向西至县界段绿化提升,由所在乡(镇)负责清除绿化带内的障碍物,由县林业局督促绿化公司补植。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侯庙镇、后方乡、城关镇、孙口镇

(3)晋豫鲁铁路台前段绿化,按照单侧绿化带30米、单侧栽植10行以上的标准绿化。责任单位:清水河乡、侯庙镇、后方乡、城关镇、孙口镇、打渔陈镇

2.金堤河、梁庙沟绿化

金堤河、梁庙沟绿化分别按照单侧栽植10行以上树木、单侧栽植5行以上树木的标准实施绿化。责任单位:侯庙镇、后方乡、城关镇、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

3.一般廊道绿化

一般廊道是指县乡公路和主要干渠、支渠等。按照省定绿化标准,县道和干渠每侧栽植3行以上树木,乡道和支渠每侧栽植2行以上树木,村道每侧栽植1行以上树木,做到应植尽植,要求栽植规整,林相整齐,涂红抹白,成活保存率达到95%以上。每个乡(镇)要建设3—5条精品路沟渠。精品路沟渠建设标准:硬化的乡村主要干道,路肩宽1.5米以上;农田主要干支渠,沟渠顶坡修整美观;栽植规格米径4厘米以上的柳树、法桐、栾树、泡桐等。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农田林网建设

以路沟渠绿化为重点,所有路沟渠要全部绿化,农田林网不留空档和死角,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处农田林网精品方。精品方建设标准:水、田、路、林综合治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水相通。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苗木花卉基地建设

G342两侧和黄河滩区为重点,以绿化苗木为主,新建苗木花卉基地0.4万亩,植树66万株。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经济林基地建设

以黄河滩区为重点,加快发展特色林果基地,新建经济林基地0.35万亩,植树35万株。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森林(湿地)公园建设

加快金水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进程,打造金堤河湿地生态廊道。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城关镇、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

(六)城镇和农村绿化

1.县城绿化

以县城道路、小区、公园、县直机关单位为重点,实施县城综合提升工程,植树9万株。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及县直有关单位

2.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抓好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型农村社区和美丽乡村重点村的绿化美化。实施村庄四旁绿化、街道绿化、文化广场绿化和庭院绿化综合提升工程,见缝插绿、挤地植绿、应绿尽绿;村庄空地绿化率达80%以上,植树3.1万株。每个乡(镇)要建设23个绿化示范村。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产业集聚区和企业绿化

植树5万株,其中县产业集聚区2万株、企业3万株。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林业局、县工信局

(八)校园绿化
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以校园绿化美化为主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建设美丽校园,植树3万株。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建设要求

(一)苗木要求。一要保证苗木质量。杨树苗必须使用一年干以上的一级苗,苗高3.5米、米径2厘米以上;泡桐苗高4米、米径4厘米、根幅40厘米以上;果树苗高80厘米、地径2厘米、根幅20厘米以上的一级苗。各类苗木必须充分木质化,根干不失水、根系完整、无病虫害、无损伤、无劈裂,干无较大弯曲,良种壮苗使用率达到95%以上。二要提前订购苗木。各责任单位验检疫。加强苗木质量检验,进入地块的苗木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坚决杜绝假植苗、根心腐烂苗、虫害苗、断头苗、带伤苗、劣质苗。

(二)栽植要求

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把质量放在首位,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严把四个关口:规划关,科学制定造林规划和施工方案,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苗木关,必须使用符合上述标准的良种壮苗;栽植关,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和苗木实际需要挖坑,做到大穴深栽,采取“三埋两踩一提苗法”栽植;浇水关,栽植后3天内组织浇透一次水,随后扶苗、封土保墒。

五、资金补助
各乡(镇)造林所需苗木自行采购,造林结束后县政府根据验收结果补助苗木费。补助标准:农田林网、生态廊道等工程造林,成活保存率95%以上的按100/亩的标准补助;新植苗木花卉、经济林基地,经县林业局验收达标,经济林基地连片面积在500以上、成活保存率95%以上的,按200/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苗木花卉基地新建连片面积500以上、成活率95%以上的给予510万元一次性奖补。县直部门和企业绿化资金由所在单位自筹。

六、实施计划

即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为造林绿化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台账目标和质量标准,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51—31为检查验收阶段,县政府将组成核查组,对今冬明春新造林核查验收,根据核查结果打分排序。201551—1231为成果巩固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完善护林制度,加强对新植幼树的管护,强化春尺蠖、美国白蛾等林木病虫害防治,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等破坏林木资源非法行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七、保障措施

(一)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调动群众参与和支持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实现造林绿化由政府主导向全民参与转变。要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手机报等媒体,集中报道造林绿化的先进典型和工作动态,营造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到村的分包责任制,按地块、路段明确相应责任人。

(三)明确职责。要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质量标准和主要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台账要细化到村、到单位,配套制定核查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

(四)强化督查。造林绿化期间,县督查局要对造林绿化工作实行跟踪督导,及时反馈和通报有关情况。

(五)严格奖惩。造林结束后,县政府将根据造林绿化检查验收排名结果,对按时完成任务、质量标准高的乡(镇)及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新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予以表彰奖励,低于90%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令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