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2月12日
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生态林业建设,确保圆满完成今冬明春植树造林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按照“调结构、转方式、优生态、惠民生”的基本思路,以实施廊道绿化、农田林网、苗木花卉基地、经济林基地、森林(湿地)公园和城镇农村绿化、产业集聚区和企业绿化、学校绿化“5+3”重点工程为抓手,广泛开展群众造林绿化活动,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台前。
二、目标任务
全县完成植树180万株,成活率达到95%以上。其中:城关镇7万株、后方乡10万株、侯庙镇31万株、清水河乡20万株、马楼镇21万株、孙口镇7万株、打渔陈镇18万株、夹河乡14万株、吴坝镇14万株;县财政局2万株、水利局2万株、住建局9万株、林业局4万株、产业集聚区管委会2万株、国土局3万株、工信局3万株、交通运输局2万株、教育局3万株、农业局1万株、河务局5万株、公路局2万株。
三、重点工程
(一)廊道绿化
1.重点廊道绿化
(1)S101县城至吴坝段绿化、迎宾大道(G342京九铁路至晋豫鲁铁路段)绿化,实施高标准绿化。(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孙口镇、城关镇、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
(2)G342县城向西至县界段绿化提升,由所在乡(镇)负责清除绿化带内的障碍物,由县林业局督促绿化公司补植。责任单位:县林业局、侯庙镇、后方乡、城关镇、孙口镇
(3)晋豫鲁铁路台前段绿化,按照单侧绿化带30米、单侧栽植10行以上的标准绿化。责任单位:清水河乡、侯庙镇、后方乡、城关镇、孙口镇、打渔陈镇
2.金堤河、梁庙沟绿化
金堤河、梁庙沟绿化分别按照单侧栽植10行以上树木、单侧栽植5行以上树木的标准实施绿化。责任单位:侯庙镇、后方乡、城关镇、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
3.一般廊道绿化
一般廊道是指县乡公路和主要干渠、支渠等。按照省定绿化标准,县道和干渠每侧栽植3行以上树木,乡道和支渠每侧栽植2行以上树木,村道每侧栽植1行以上树木,做到应植尽植,要求栽植规整,林相整齐,涂红抹白,成活保存率达到95%以上。每个乡(镇)要建设3—5条精品路沟渠。精品路沟渠建设标准:硬化的乡村主要干道,路肩宽1.5米以上;农田主要干支渠,沟渠顶坡修整美观;栽植规格米径4厘米以上的柳树、法桐、栾树、泡桐等。责任单位:各乡(镇)
(二)农田林网建设
以路沟渠绿化为重点,所有路沟渠要全部绿化,农田林网不留空档和死角,林网控制率达到95%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处农田林网精品方。精品方建设标准:水、田、路、林综合治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水相通。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苗木花卉基地建设
以G342两侧和黄河滩区为重点,以绿化苗木为主,新建苗木花卉基地0.4万亩,植树66万株。责任单位:各乡(镇)
(四)经济林基地建设
以黄河滩区为重点,加快发展特色林果基地,新建经济林基地0.35万亩,植树35万株。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森林(湿地)公园建设
加快金水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进程,打造金堤河湿地生态廊道。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城关镇、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
(六)城镇和农村绿化
1.县城绿化
以县城道路、小区、公园、县直机关单位为重点,实施县城综合提升工程,植树9万株。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及县直有关单位
2.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抓好乡(镇)政府所在地、新型农村社区和美丽乡村重点村的绿化美化。实施村庄四旁绿化、街道绿化、文化广场绿化和庭院绿化综合提升工程,见缝插绿、挤地植绿、应绿尽绿;村庄空地绿化率达80%以上,植树3.1万株。每个乡(镇)要建设2—3个绿化示范村。责任单位:各乡(镇)
(七)产业集聚区和企业绿化
植树5万株,其中县产业集聚区2万株、企业3万株。责任单位: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县林业局、县工信局
(八)校园绿化
组织中小学校开展以校园绿化美化为主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建设美丽校园,植树3万株。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四、建设要求
(一)苗木要求。一要保证苗木质量。杨树苗必须使用一年干以上的一级苗,苗高3.5米、米径2厘米以上;泡桐苗高4米、米径4厘米、根幅40厘米以上;果树苗高80厘米、地径2厘米、根幅20厘米以上的一级苗。各类苗木必须充分木质化,根干不失水、根系完整、无病虫害、无损伤、无劈裂,干无较大弯曲,良种壮苗使用率达到95%以上。二要提前订购苗木。各责任单位验检疫。加强苗木质量检验,进入地块的苗木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坚决杜绝假植苗、根心腐烂苗、虫害苗、断头苗、带伤苗、劣质苗。
(二)栽植要求
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把质量放在首位,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严把四个关口:规划关,科学制定造林规划和施工方案,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苗木关,必须使用符合上述标准的良种壮苗;栽植关,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和苗木实际需要挖坑,做到大穴深栽,采取“三埋两踩一提苗法”栽植;浇水关,栽植后3天内组织浇透一次水,随后扶苗、封土保墒。
五、资金补助
各乡(镇)造林所需苗木自行采购,造林结束后县政府根据验收结果补助苗木费。补助标准:农田林网、生态廊道等工程造林,成活保存率95%以上的按100元/亩的标准补助;新植苗木花卉、经济林基地,经县林业局验收达标,经济林基地连片面积在500亩以上、成活保存率95%以上的,按200元/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苗木花卉基地新建连片面积500以上、成活率95%以上的给予5—10万元一次性奖补。县直部门和企业绿化资金由所在单位自筹。
六、实施计划
即日起至2015年4月10日为造林绿化实施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台账目标和质量标准,认真组织实施。2015年5月1日—31日为检查验收阶段,县政府将组成核查组,对今冬明春新造林核查验收,根据核查结果打分排序。2015年5月1日—12月31日为成果巩固阶段,各责任单位要完善护林制度,加强对新植幼树的管护,强化春尺蠖、美国白蛾等林木病虫害防治,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等破坏林木资源非法行为,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七、保障措施
(一)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调动群众参与和支持造林绿化的积极性,实现造林绿化由政府主导向全民参与转变。要通过县广播电视台、手机报等媒体,集中报道造林绿化的先进典型和工作动态,营造浓厚氛围。
(二)加强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到村的分包责任制,按地块、路段明确相应责任人。
(三)明确职责。要科学分解目标任务,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质量标准和主要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台账要细化到村、到单位,配套制定核查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
(四)强化督查。造林绿化期间,县督查局要对造林绿化工作实行跟踪督导,及时反馈和通报有关情况。
(五)严格奖惩。造林结束后,县政府将根据造林绿化检查验收排名结果,对按时完成任务、质量标准高的乡(镇)及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新造林成活率达到95%以上的予以表彰奖励,低于90%的乡(镇)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责令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