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14〕59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法制办对台前县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考查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报告
时间:2014-06-29 来源:县政府办

市政府法制办:

我县于616日接市政府法制办转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对台前县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考查情况的反馈意见》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对反馈意见进行梳理、分类、细化责任,研究解决方案,限时办结,确保问题整改到位。现将存在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执法主体资格问题

由县编办负责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纳入到行政执法部门,并尽快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将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财政全供编制由30人增加至100人以上,确保执法主体合格,执法人员充足。

二、关于执法人员资格问题

由县人社局按照省、市要求负责定编定岗,理顺工作关系和工资供应渠道,确保执法人员资格符合省市有关文件规定。

三、关于执法规范程序问题

由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制订执法人员培训计划,组织执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全程参加培训并考试合格的将根据有关规定办理执法证件,实现执法有理有据,规范执法。

四、关于执法后勤保障问题

由县财政局负责对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经费进行预算核准,及时足额拨付办公经费,确保执法车辆的正常运行和执法设备按需配备,实现“全天候”执法。

以上四项整改措施,县政府责令上述部门于715日前落实整改到位。同时督促指导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各类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效果明显。

为确保我县城市管理执法尽快步入正规渠道,特恳请市政府法制办报请省法制办近期对我县申报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再次进行验收。

特此报告。





2014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