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5月26日,接市督查局《督查通知》(濮督查〔2014〕896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目前已调查清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人情况
张某,打渔陈镇张那里村村民,目前在乌鲁木齐做生意。
二、反映主要问题
本村自来水供水问题。
三、调查落实情况
经调查,打渔陈镇张那里村属于我县2009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解决村,目前由打渔陈镇供水厂供水。由于该村距离供水厂路线远、管线长,而且存在群众偷水现象,导致供水压力达不到标准,有时会出现供水不及时、地势较高的地方供水困难等现象,影响了群众的生活。
目前,打渔陈镇供水厂正在对新的供水方式进行试验,由原来的直供变为蓄水池加压供水,争取该村能够实现正常供水。下一步,我县将出台《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严厉打击盗用农村水厂供水和破坏农村饮水安全供水设施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加大对偷水和破坏农村饮水安全供水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同时加强对供水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做到经常性巡查,确保维修及时。
四、办结情况
6月3日,我县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将办理情况向反映人张某进行了反馈,反映人表示满意。
特此报告。
201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