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5月8日,接市督查局《督查通知》(濮督查〔2014〕804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目前已调查清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人情况
反映人未留姓名及联系方式,并且我县查询了2009年招录到县司法局的公务员没有李某此人,因此反映人情况不详。
二、反映主要问题
1、反映人自2011年6月进入单位工作,工资却从2012年1月开始补发,2011年6月至12月期间工资补贴未补发的问题。
2、转正定级至今未办理的问题。
三、调查落实情况
1、关于“2011年6月至12月期间工资补贴未补发”问题。
经调查,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录用刘喜凤等8名同志为公务员的通知》(濮人社〔2011〕386号)文件,是于2011年12月26日印发,按照规定该批公务员的工资应在文件下发次月执行,即从2012年1月开始执行,所以不存在2011年6月至12月期间工资补贴未补发问题。
2、关于“转正定级至今未办理”问题。
经调查,县司法局2011年招录的2名公务员定级时间应为2013年1月,由于县司法局当时管理人事工作的人员刚调换不久,对人事方面的工作业务不熟悉,导致该2名公务员转正定级时间延误。目前,县司法局工作人员正在为他们咨询办理转正定级的相关手续。
四、办结情况
因反映人未留姓名和联系方式,我县工作人员无法将办理情况向反映人进行反馈。
特此报告。
201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