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直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台前县紧紧围绕市政府与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认真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扎实开展“四项重点工作”集中攻坚行动,全面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
一、经济发展和经济效益目标
1、预计生产总值完成76.5亿元,同比增长13.7%,高市定目标1.7个百分点。
2、预计非公有制经济完成57.35亿元,同比增长14%,高市定目标2个百分点。
3、预计二、三产业增加值完成67.3亿元,占生产总值的比重为88.0%,高市定目标1.7个百分点;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18.5亿元,同比增长9.2%,高市定目标0.2个百分点。
4、预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完成40亿元,同比增长21.3%,高市定目标3.3个百分点。
5、预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4.1亿元,同比增长23%,高市定目标9个百分点。
6、财政总收入完成3.5282亿元,同比增长66.1%,高市定责任目标56.1个百分点。
7、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23760万元,同比增长71.8%,高市定责任目标56.8个百分点。
8、国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2756万元,完成市定目标的104%。
9、地税部门组织的地方税收16227万元,完成市定目标的121.4%。
二、投资、消费和出口目标
10、预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5.1亿元,同比增长24.6%,完成市定目标100.1%。
11、预计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5.6亿元,同比增长16.5%,完成市定目标100%。
12、预计对外贸易出口总额完成8500万美元,完成市定目标141%。
13、实际利用外资3200万美元,完成市定目标3000万美元的106.7%。
14、预计引进省外资金13.5亿元,完成市定目标13.1亿元的103.1%。
15、产业集聚区完成投资38.5亿元,完成市定目标35亿元的110%。
16、全县20个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64.75亿元,完成市定目标的158.9%。
17、接待海内外游客人数23.7万人,增长11%,高市定目标1个百分点;旅游总收入352万元,增长11%,高市定目标1个百分点;旅游投资额完成500元,增长15%,完成市定目标的100%;无旅客投诉、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均完成市定目标的100%。
18、全县城镇化率达到35.65%,比上年提高4.7个百分点,高市定目标2.75个百分点。
19、人防“结建”工程新城国际项目竣工面积5325平方米,完成市定目标3000平方米的177.5%。
20、新增贷款和新增资本市场融资11.6亿元,其中新增贷款6.5亿元、新增资本市场融资5.1亿元,占市定目标11亿元的105.5%。
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目标
21、预计农民人均纯收入5680元,增长13.1%,高市定目标1.1个百分点。
22、预计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630元,增长11.8%,高市定目标1.8个百分点。
23、城镇新增就业4152人,完成市定目标的114%。
24、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1412人,完成市定目标1150人的122.8%。其中,就业困难对象再就业879人,完成市定目标720人的122.1%。
25、城镇登记失业率3.14%,控制在市定目标4.5%以内,超额完成了市定目标。
26、对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行了完善,确保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城市低保对象3892人,发放城镇低保金112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8404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459.5万元;五保供养对象1770人,发放五保供养资金608万元;以上均完成市定目标的100%。
27、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全县企业离退休人员3816人,发放养老保险金6751万元,按时足额发放率100%,完成市定目标的100%。
28、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2072套(户),其中公租房1356套、城市棚户区改造716套,完成市定目标的108%;基本建成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任务1356套(户),完成市定目标的227%。
29、解决和巩固温饱贫困人口9000人,完成市定目标8890人的101%。
30、全县食品市场秩序安全稳定,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完成市定目标的100%。
四、科技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目标
31、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5家,“县长质量奖”3家,“市长质量奖”1家,河南省质量信用A级工业企业3家,河南省名牌产品3家,完成市定目标的100%。
32、信息化建设已完成恒润化工、雪鸟实业、华泰羽毛3家企业为信息化示范企业,已完成市定2—3家信息化示范企业目标。
33、预计人口出生率为11.35‰左右,控制在了13.45‰以内,完成了市定目标。
34、预计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长16.2%,完成市定目标的100.2%。
35、预计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1%,完成市定目标113.9%。
36、公共机构节能减排,用电量同比下降4.16%, 用水下降4.87%,用油下降4.32%,均超额完成市定下降4%的目标。
37、金堤河贾垓桥出境断面水质经上级监测,金堤河贾垓桥断面水质COD、氨氮达标率分别为100%、81.8%,超额完成市定目标;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374吨,氨氮削减量119.2吨,二氧化硫削减量646吨,氮氧化物削减量117吨,分别完成市定目标的128.65%、124.17%、249.42%、100%。
38、工程造林完成2.4万亩,森林抚育和改造面积完成1500亩,分别完成市定目标任务的122.4%和150%。
39、全县耕地保有量23378公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完成市定目标的102.5%。
40、职业高中毕业生298人、就业286人、就业率达到96%,高市定目标1个百分点;秋季招生中职招生1198人,职普比例基本达到1:1;职业高中专任教师64人,其中专业课教师35人,双师型教师21人,分别占专任教师的55%和33%,分别高市定目标5个、3个百分点。
41、县文化体制改革和表演团体改革已完成,完成市定目标100%。
五、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稳定目标
42、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年没有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
43、扎实开展农民负担问题整治工作,未发现加重农民负担现象。
44、认真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落实到位,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45、全年无赴京、赴省集体上访事件;中央及省、市交办信访案件的按期办结率为100%,年终结案率100%,均高市定目标5个百分点。未发生因工作失责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和重大上访事件,未发生在京、省影响较大的恶性上访事件。
46、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全县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商贸行业领域企业实现了安全零事故、零死亡,其它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均控制在市下达的指标之内,完成市定目标的100%。
47、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位,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工作,全县火灾形势保持平稳,没有发生亡人火灾及较大火灾事故。
48、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按时备案率达到100%,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和行政执法投诉受理办结率100%,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100%,行政诉讼出庭应诉率100%,完成了市定目标。
49、认真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共发放各类法律书籍近9000余册、宣传材料40000余份;建成了高标准法制宣传长廊,完成了年度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完成市定目标的100%。
50、地震监测、灾害防御、应急救援、防震宣传等防震减灾工作扎实推进,完成市定目标的100%。
51、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目标已全部完成,市考核组来我县考核,位次居全市第一,完成市定目标的100%。
5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网站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扎实推进,完成市定目标的100%。
201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