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接市督查局《督查通知》(濮督查〔2014〕376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目前已调查清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人情况
因反映人未留姓名及联系方式,故反映人情况不详。
二、反映主要问题
反映孙街村委会占用孙街小学土地,导致该校学生失去活动场地。
三、调查落实情况
经调查,孙街村小学位于打渔陈镇孙街村后街,原来占地面积约5.6亩,教室38间,属村集体用地。由于该村集体用地面积有限,该村村委会在不影响学校正常办公的情况下,把其中的1.3亩土地做为村委会办公用地,首先盖了村室,现在正在盖村标准化卫生室。
经调查,孙街村委会这种做法没有影响到孙街小学教学环境,38间教室和4亩多的室外环境足够学生正常的学习和生活,且该校用地属村集体所有,村委会有权在不影响学生正常上学的情况下使用该土地。
四、办结情况
由于反映人未留姓名及联系方式,我县工作人员无法将办理情况向反映人反馈。
特此报告。
2014年3月25日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3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