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台前县金融服务办公室,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政府办公室领导。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员5名。单位领导职数1名。经费供给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职能任务: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区金融秩序;
2、拟定全县金融业发展规划;
3、协调处理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处置金融突发事件;
4、研究制定全县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政策、规划和措施;
5、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上市的培育、初审及推荐工作;
6、为辖区内政府融资和中小企业融资搞好协调和服务;
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拟分类意见
拟将台前县金融服务办公室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主要理由和依据
1、该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金融监管机构整顿和规范本区金融秩序,拟定全县金融发展和规划;研究制定全县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的改革、规划和措施;负责全县中小企业上市的培育、初审及推荐等,以及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不能由市场配置资源。
2、该单位不从事任何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县政府确定。
附:台编〔2011〕46号《台前县机构编制委员关于成立台前县金融服务办公室的批复》
2013年9月16日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