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7日,接市督查局《督查通知》(濮督查〔2013〕2400号)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对后方乡北武口村民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目前已调查清楚。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反映人情况
因反映人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无法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因此,反映人情况不详。
二、反映主要问题
后方乡北武口村周围有炼油厂、饲料加工厂等5家企业严重污染生活环境。
三、调查落实情况
据调查,后方乡北武口村有3家炼油厂、2家饲料厂,其中4家企业负责人为台前县人、1家为范县人,用地为山东省阳谷县李台镇。12月1日,副县长张硕周组织后方乡、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北武口村现场办公,责令上述企业停止生产,对5家企业进行了断电,对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及清除生产原料。12月4日,5家企业生产原料已全部清除,2家炼油厂和1家饲料厂生产设备已拆除。下一步,我县将积极与山东省阳谷县相关部门对接,采取相关措施对另外2家小企业进行关闭。
四、办结情况
因反映人没有留下联系方式,无法将办结情况向反映人反馈。今后,我县将加强对类似国家明令禁止的“十五小”、“新五小”等环境违法企业的复查力度,发现反弹一起,坚绝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特此报告。
2013年12月6日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