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13〕22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3-11-04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3年11月1日

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农业农村五项重点工作大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林业建设,确保圆满完成植树造林任务,特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以赶超发展为目标,按照“调结构、保成活、优生态、惠民生”的基本思路,以实施林业“5+3”重点工程为抓手,广泛开展群众造林绿化活动,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台前打牢坚实基础。

二、任务目标

全县共完成植树180万株,成活率达到93%以上。其中:城关镇9.5万株、后方乡17.5万株、侯庙镇29万株、清水河乡17.9万株、马楼镇20万株、孙口镇9.3万株、打渔陈镇20万株、夹河乡14万株、吴坝镇14万株;县财政局2万株、水利局2.15万株、住建局8.7万株、林业局4万株、产业集聚区2万株、国土局2万株、工信局2.2万株、交通运输局2万株、教育局2.25万株、农业局0.8万株,县委农办0.7万株。

完成生态工程造林1.9万亩。其中:城关镇0.13万亩、后方乡0.14万亩、侯庙镇0.29万亩、清水河乡0.21万亩、马楼镇0.29万亩、孙口镇0.13万亩、打渔陈镇0.29万亩、夹河乡0.21万亩、吴坝镇0.21万亩。

三、重点工程

着力抓好廊道绿化、农田林网、苗木花卉基地、经济林基地、森林(湿地)公园等5项重点工程和城镇农村、产业集聚区和企业、学校绿化3个方面的绿化。

(一)生态廊道建设

1.对S101快速通道绿化带进行完善提升。

2.一般廊道绿化

一般廊道是指县乡公路和主要干渠、支渠等。各级廊道绿化要达到省定绿化标准,县道和干渠每侧栽植3行以上树木,乡道和支渠每侧栽植2行以上树木,村道每侧栽植1行以上树木,做到应植尽植。要栽植规整,林相整齐,涂红抹白,成活保存率达到93%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建设3条以上精品路沟渠,栽植大苗和一定比例的景观绿化苗木。共完成植树22.04万株。

(二)农田林网建设

以路沟渠绿化为重点,建设农田防护林,巩固林业生态县建设成果;城关、孙口、后方三个乡(镇)网格面积要控制在300亩以内,其余乡(镇)网格面积要控制在200亩以内;所有路沟渠要全部绿化,农田林网不留空档和死角,林网控制率在95%以上。每个乡(镇)至少完成1处农田林网精品方,精品方要求水、田、路、林综合治理,田成方、林成网、路相通、渠相连。共植树29.37万株。

(三)苗木花卉基地建设

以城区近郊和黄河滩区为重点,以绿化苗木为主,全县新建苗木花卉基地0.4万亩,植树74.4万株。建成500以上苗木花卉基地2个以上。

(四)经济林基地建设

在城区近郊、黄河滩区等发展特色林果基地,全县新建经济林基地0.35万亩,植树25.27万株。建成500亩以上的重点经济林基地2个以上。

(五)森林(湿地)公园建设

规划建设提升森林公园,重点抓好金水国家湿地公园申报工作,积极谋划建设将军渡森林公园,共植树5.82万株。

(六)城镇和农村绿化

继续抓好城镇乡村人居环境绿化,持续提升县城区绿化水平,扩大城郊森林或湿地面积。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目标,抓好乡(镇)政府驻地、新型农村社区和村容村貌重点整治村的绿化美化。共植树16.65万株。

(七)产业集聚区和企业绿化

按照园林标准,实行乔灌花草结合、落叶常绿搭配,提升绿化景观效果;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建设卫生防护林带。共植树4.2万株,其中县产业集聚区2万株、企业2.2万株。

(八)校园绿化

继续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展以校园绿化美化为主的生态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建设美丽校园,营造温馨宁静、和谐秀美的学习环境。共植树2.25万株。

四、建设要求

(一)苗木要求

一要保证苗木质量。杨树苗必须使用一年干的一级苗,苗高3.5米、米径2厘米以上;泡桐苗高4米、米径4厘米以上,根幅40厘米以上;果树苗使用苗高80厘米、地径2厘米以上,根幅20厘米以上的一级苗。各类苗木要充分木质化,根干不失水、根系完整、无病虫害、无损伤、无劈裂,干无较大弯曲,良种壮苗使用率达到95%以上。二要提前订购苗木。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与育苗户、育苗基地签订苗木订购合同。三要加强苗木检验检疫。加强苗木质量检验,进入地块的苗木必须达到规定标准,坚决杜绝假植苗、根心腐烂苗、虫害苗、断头苗、带伤苗、劣质苗。

(二)栽植要求

牢固树立精品意识,把质量放在首位,按照造林技术规程,严把栽植的四个关口:规划关,科学制定造林规划和施工方案,避免造林的盲目性和随意性;苗木关,必须使用符合上述标准的良种壮苗;栽植关,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和苗木实际需要挖坑,做到大穴深栽,采取“三埋两踩一提苗法”栽植;浇水关,栽植后三天内组织浇透一次水,随后扶苗、封土保墒。

五、资金补助

各乡(镇)造林所需苗木由乡(镇)自行购买,造林结束后,县政府根据验收结果补助苗木费。补助标准:农田林网、生态廊道等工程造林,成活保存率在93%以上的按100元/亩的标准补助;新植经济林基地连片面积在500亩以上,成活保存率在93%以上的按200元/亩的标准补助。新植苗木花卉基地连片500亩以上的,成活率在93%以上,一次性给予5—10万元奖励。县直部门和企业自筹绿化所需资金。

六、实施计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0月25日—10月31日)

各乡(镇)、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研究,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台账,定任务、定责任、定措施,层层召开会议,全面动员,广泛发动。县委宣传部、新闻媒体要密切配合,开设专栏、专题等栏目,深入宣传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意义,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项目实施阶段(2013年11月1日—2013年3月31日)

分为两个小阶段,一是冬季造林阶段。二是春季造林阶段,明年开春解冻后到3月31日。各乡(镇)和各相关责任部门要认真对照台账目标和质量标准,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克难攻坚,确保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县造林督导组负责全程跟踪检查、督导、落实。县林业局每周对各乡(镇)和重点单位造林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统计、汇总,上报县委、县政府。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3年5月1日—5月31日)

春季造林结束后,县政府组组核查组,对今冬明春新造林进行逐地块核查验收,并根据核查结果对乡(镇)和有关责任单位打分排名。

(四)成果巩固阶段(2013年6月1日—12月31日)

造林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完善护林制度,订立乡规民约,专管和群管相结合,加强对新植幼树的管护,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等破坏林木资源的不法活动,巩固造林绿化成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实行县级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到村的分包责任制,逐地块、路段明确责任人。

(二)建立台账推进机制。逐级分解各项工作任务,建立工作台账,台账细化到村、到单位,对每项工程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质量标准、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制定出台核查办法和考核奖惩办法。各乡(镇)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要按照要求及时向县林业局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县林业局及时汇总、分析评估,对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报告县委、县政府。

(三)加强管护。各乡(镇)要坚持造林和管护两手抓,组建护林队伍,制定管护措施,落实管护责任,保护造林成果,对管护不力、造成树木损毁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予以惩处。要加强林木病虫害防治,防止有害生物发生和蔓延。县森林公安局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毁林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造林工作取得实效。

(四)强化督导。成立以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的造林绿化领导小组,并成立分别由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4个督导小组。县林业局要严把苗木质量关,加强技术指导,监督造林质量。造林工作开始后每天在县电视台公布造林绿化进度。

(五)严格奖惩。造林结束后,县政府根据造林绿化考评奖惩办法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进行检查验收排名,对按时完成任务、质量标准高的乡(镇)及相关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新造林成活率要达到93%以上,达到95%以上的予以表彰奖励,低于90%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责令引咎辞职。

附件:1.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督导小组成员名单

2.县林业局包乡(镇)和部门责任人员名单

附件1

台前县今冬明春造林绿化督导小组成员名单

1、督导一组:

组  长:刘宗常(县纪委副主任科员)

成  员:李士辉(县纪委效能监察室副主任)

督导单位:县林业局、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国土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产业集聚区、县委农办、县农业局

2、督导二组:

组  长:孙保廷(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成  员:刘  涛(县教育局副局长)

督导单位:清水河乡、侯庙镇、马楼镇

3、督导三组:

组  长:赵  鑫(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成  员:王  琳(县工信局副局长)

督导单位:孙口镇、城关镇、后方乡

4、督导四组:

组  长:张太江(县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成  员:朱忠于(县水利局纪检组长)

薛法广(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督导单位:打渔陈镇、夹河乡、吴坝镇

附件2

县林业局包乡(镇)和部门人员名单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