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省、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分析全县“三电”安全形势,部署全县“三电”安全保护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三电”安全保护工作,整合政府资源,促进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联席会议人员及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县供电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电视台等有关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1、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县“三电”安全保护日常工作,调查研究“三电”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督办破坏“三电”案件的查处,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2、县综治办:将“三电”安全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办指导,强化地企、警企联建联治长效机制建设。
3、县公安局: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协调工作,防范和依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4、县发改委:会同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5、县财政局:按照省、市国资委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我县辖区内的电力、电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指导服务工作,对企业防范违反犯罪不力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情况的,督促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6、县工商局: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7、县文广局:指导广播电视、有线电视等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督促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充分利用自身宣传资源优势和信息技术,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工作。
8、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三、联席会议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工作特点临时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信息,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我县“三电”安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县“三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各乡(镇)可参照本会议制度,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台前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组成人员名单
2013年6月6日
附件
台前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于 洋(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召 集 人:毛开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本凯(县综治办副主任)
何忠庆(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贾广华(县发改委主任科员)
黄继刚(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经济技术开发投资中心经理)
陈昭众(县文广局副局长)
孔德省(县工商局副局长)
孙宇伟(县供电局副局长)
朱贵学(县联通公司副经理)
刘钦江(县移动公司副经理)
郭世刚(县电信公司副经理)
李庆昌(县电视台党支部书记)
兰自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兰自田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副队长仝绪磊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