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13〕17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台前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13-06-09 来源:台前县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省、市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以下简称“三电”)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职责


  分析全县“三电”安全形势,部署全县“三电”安全保护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三电”安全保护工作,整合政府资源,促进部门协调配合,建立长效机制,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联席会议的各项工作要求。


  二、联席会议人员及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县综治办、县公安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文广局、县供电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电视台等有关单位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1、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全县“三电”安全保护日常工作,调查研究“三电”安全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联席会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及时通报有关情况,督办破坏“三电”案件的查处,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有关事项。


  2、县综治办:将“三电”安全保护工作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办指导,强化地企、警企联建联治长效机制建设。


  3、县公安局:负责“三电”专项斗争牵头协调工作,防范和依法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废旧金属收购站点治安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4、县发改委:会同电力部门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5、县财政局:按照省、市国资委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做好我县辖区内的电力、电信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指导服务工作,对企业防范违反犯罪不力特别是存在内外勾结盗窃破坏电力、电信设施情况的,督促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6、县工商局:严把废旧金属收购站点的市场准入关,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对违规经营特别是涉嫌收购被盗生产性废旧金属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无照收购生产性废旧金属的,坚决予以查处取缔。


  7、县文广局:指导广播电视、有线电视等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三电”专项斗争,督促单位加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充分利用自身宣传资源优势和信息技术,组织开展相应的宣传工作。


  8、电力、电信、广播电视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并大力支持“三电”专项斗争,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障。


  三、联席会议规则


  联席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具体工作特点临时召开会议。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通信息,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全面推进我县“三电”安全保护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全县“三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各乡(镇)可参照本会议制度,制定出台符合本地实际的联席会议制度。


  附件:台前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组成人员名单


  2013年6月6日


  附件


  台前县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于    洋(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召 集 人:毛开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本凯(县综治办副主任)


  何忠庆(县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贾广华(县发改委主任科员)


  黄继刚(县财政局党组成员、经济技术开发投资中心经理)


  陈昭众(县文广局副局长)


  孔德省(县工商局副局长)


  孙宇伟(县供电局副局长)


  朱贵学(县联通公司副经理)


  刘钦江(县移动公司副经理)


  郭世刚(县电信公司副经理)


  李庆昌(县电视台党支部书记)


  兰自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兰自田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副队长仝绪磊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