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13〕3号
台前县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决定
2012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开拓创新、务实重干,积极作为,勇于争先,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在201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综合考评中位列全市第一名,连续两年被市政府授予“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县”。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县政府决定给予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通报表彰。
希望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珍惜荣誉,发扬成绩,进一步开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开拓进取,持续求进,为加快建设富裕和谐美丽新台前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3年3月5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抄送:县委各部门。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人民武装部。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