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文〔2012〕107号
台前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台前县石化能源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促进台前县石化能源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顺利开展,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县石化能源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常奇民(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 组 长:方业生(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李沛玉(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张硕周(县政府副县长)
尚拥军(恒润石化公司董事长)
成 员: 张 峰(县发改委主任)
张鲁海(县财政局局长)
兰金宽(县住建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张汉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正科级干部)
张传玉(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陈 峰(县工信局局长)
韩凤霞(县环保局局长)
宋来艳(县安监局局长)
孙庆宏(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金春(县商务局局长)
高 宏(县水利局局长)
孙继芳(县工商局局长)
王船平(县国税局局长)
朱建勋(县地税局局长)
魏志峰(孙口镇党委书记)
刘振武(后方乡党委书记)
贾广华(县发改委党组副书记、主任科员)
曹泽允(恒润石化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办公室主任张峰(兼),副主任贾广华、曹泽允(兼)。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