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台前县2011年度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二年六月十日
台前县2011年度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资源管理难题,落实共同责任机制,不断总结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全面推进我县节约集约用地水平,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不断完善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以资源利用结构调整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以资源利用方式转变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力抓手,发挥资源节约集约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中的作用;在创建活动中,不断总结推广节约集约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新机制,使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成为社会的共识,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时间安排
2011年度创建活动分为启动、推进、申请、总结四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2年6月5日—6月10日)。成立台前县创建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指导协调。各乡(镇)、有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制定活动方案,多途径宣传,大力营造舆论气氛,在全县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阶段(2012年6月11日—6月25日)。制定创建活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明确基本制度、工作程序和相应的工作机制。不断总结研究在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新机制,同时将创建活动和“作风建设”、“创先争优”、“五好”国土所建设、争创“四廉洁”、“四型”干部、“人民满意单位”等活动相结合,推进我县国土资源工作全面进展。
(三)申请阶段(2012年6月26日—7月3日)。按照创建活动指标标准体系和实施办法,积极申报模范县称号。
(四)总结阶段(2012年7月4日—8月5日)。认真总结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形成的好做法、新制度、新机制,召开2011年度创建活动总结大会。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节约集约作为国土资源改革创新的主线,把创建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新要求、推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一项
(二)认真组织,加强领导。创建活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组建创建活动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试点工作顺利开展,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本辖区的创建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三)做好宣传,扩大影响。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加大创建活动的宣传力度,制定宣传方案和各阶段的重点宣传内容,宣传报道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重要进展、典型经验等,引导社会舆论和人民群众关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为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稳健推进,及时总结。充分听取群众意见,把创建活动置于社会和群众监督之下,确保活动顺利实施,同时在完成国土资源部有关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突出特色,及时总结,研究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新机制,为创建活动的扎实、持续推进积累经验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