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12〕4号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为赵兴波等六名同志记三等功和对侯庙镇给予通报彰的决定
时间:2012-04-11 来源:台前县政府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围绕我县低生育水平和创建全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积极开展工作,使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迈上了一个新台阶。201012月,侯庙镇获“2010年度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单位,赵兴波获全国计划生育协会先进个人称号。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根据台发〔200710号文件关于受到全国或省表彰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党政正职、分管副职、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中心主任、县直单位计生专(兼)职干部,县委、县政府给予记三等功,分别奖现金2000在单项工作中获国家级表彰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奖励现金8万元的规定,县政府决定,为赵兴波、闫纪海、兰金宽、贾清运、王传龙、王玉场六名同志分别记个人三等功,并分别奖励现金2000元;对侯庙镇给予通报表彰,并奖励现金8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其他单位和广大干部要以先进为榜样,扎实工作,为我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O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