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办〔2024〕2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4-10-18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系列文件精神,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加快推进我县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建设,县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和完善协调机制

协调机制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副主任和县发改委主任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成员单位由县委县政府督查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科技局、县自然资源局、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广体旅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水利局、县审计局、县金融监管局、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等14个单位组成,协调机制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协调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重要事项,协调解决跨部门、跨乡镇(街道)等重大问题,参加人员为协调机制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二、建立工作专班

协调机制下设7个工作专班,包括用地、环保、住建、文物等6个前期手续专班和1个督导服务专班,各工作专班分别牵头负责各类型重要项目推进工作,形成“横向衔接、纵向贯通、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项目前期手续应办尽办、要素保障应保尽保、重要项目应开尽开、建设进度应快尽快。工作专班具体分工如下:

(一)用地专班。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办理,负责手续办理调度台账工作。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二)环保专班。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环评等手续办理,负责手续办理调度台账工作。

牵头单位:濮阳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

(三)住建专班。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负责手续办理调度台账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四)文物专班。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文物保护许可等手续办理,负责手续办理调度台账工作。

牵头单位:县文广体旅局

(五)交通专班。主要负责综合协调交通类项目行业审查、审批手续办理等,负责手续办理调度台账工作。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六)水利专班。主要负责综合协调水利类项目行业审查、审批手续办理等,负责手续办理调度台账工作。

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七)督导服务专班。主要负责跟踪调度各类重大项目开工、建设、资金使用等情况,对未按期开工的项目和进度较慢的项目开展现场督导服务,并适时进行通报。

牵头单位:县委县政府督查服务中心

成员单位:县发改委、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财政局

三、工作流程

各专班加强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压茬推进各项工作。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加快手续办理。各专班根据确定根据不同类型项目实际情况,逐一梳理需要办理的前期手续,建立任务清单,根据任务清单,向有关方面了解核实情况,与项目单位、金融机构加强对接,督促及时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和材料。符合条件的即审即办;短时间内难以到达要求的,采取容缺办理、告知承诺等方式办理。

(二)补充完善手续。各专班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持续跟进缺项材料或要件办理情况。通过承诺函或者容缺办理方式达到签约、开工条件的,督促有关单位按承诺及时补充完善,确保项目开工、资金投放依法合规。

(三)加强协调服务。各专班根据工作进展,互通工作进度,协调推进,保障重大项目有序建设。

(四)跟踪督导进度。督导服务专班加强调度管理,适时到项目现场开展督导和服务。汇总通报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编写简报报送县政府领导,并抄送有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要把推进项目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分管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各专班成员单位要抽调业务骨干,配齐配强专班队伍,对项目逐一分析研判,建立项目进度台账、问题台账,明确解决时限,确保项目按时序进度推进。

(二)建立工作机制。各工作专班适时召开内部调度会,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本专班工作推进情况,并报送县政府。

(三)强化协调配合。各工作专班要加强沟通协调,全力配合、高效服务,对项目规划、土地、环评等前期手续办理工作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切实保障项目各项前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实际需要,协调机制各工作专班适时实行集中办公,各专班带班领导要专职专责、带队值守,严守工作纪律;参加集中办公的成员,原则上不承担本单位其他工作。各专班成员单位要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各乡镇(街道)应参照建立协调机制专班工作制度,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全力加快项目建设,精准扩大有效投资,以高质量项目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台前县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分工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