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台地2024—B—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台自然资〔2024〕24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按照2024年11月26日县国土空间规划第2次专题会议研究意见,原则同意你局报送的台地2024—B—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你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执行,规范运作,净地出让。
附件:台地2024—B—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2024年11月28日
附 件 台地2024—B—06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
一、基本情况
该宗地位于政和大道南侧、将军路东侧。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54585.33平方米(合81.88亩),代征道路和绿化带按照规定划拨至城市管理局。
二、出让方式和用地性质及出让年限
按照网上拍卖方式出让,不设底价。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兼容商业≤5%),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用地40年。
三、主要规划建设条件及要求
容积率1.5—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54米、地下≤10米。
四、人防工程建设要求
按照规定建设人防工程。
五、起叫价和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拍卖起叫价按照175万元/亩(总价款14329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竞买保证金按照起叫价的50%缴纳(即7164.5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一次性缴清,不支付利息。
六、建设要求
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清出让金后5个工作日内交付土地,交付土地后30日内开工建设,建设工期3年。
七、竞买人的范围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欠缴土地出让金和法律法规对申请人有限制的除外。
八、宗地出让组织实施
本次出让工作由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
九、用地手续办理
受让人在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前、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的,以“量化分摊”的方式,按土地出让价款的缴纳比例,缴清相应份额的税费后,办理相应份额的土地使用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