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台前县政府印发了《台前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台政〔2024〕5号,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和《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濮阳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编制,主要阐明污染防治工作的详细目标、主要任务和部门分工,各项任务分别确定了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并明确了职责事项、具体工作要求和时间节点,为以后各职能部门做好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工作提供了更加科学、精准、完善的指导意见。
一、编制背景及过程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VOCs(挥发性有机物)减排;开展协同治理,突出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远近结合研究谋划大气污染防治路径,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源头防控,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多赢。
基于以上背景,根据《方案》编制工作要求,在台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领导下,台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从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出发,深入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召开政府常务会研究推进方案编制工作;广泛征求各乡镇(街道),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县发改委、城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县直部门意见建议;充分衔接国家、省、市方案纲要和要求,对方案和文本进行了多次调整、修改和完善,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最终形成方案发布稿。
二、起草过程
1.2024年7月,台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开始起草《台前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
2.2024年8月,向各乡镇(街道),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县直各相关单位征求意见;
3.2024年9月5日,经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年底前,完成河南省和濮阳市下达的PM2.5、优良天数和重污染天数比例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十四五”氮氧化物和VOCS总量减排任务。
四、主要任务
一是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包含严管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优化含VOCs原辅材料和产品结构;加快发展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等。
二是优化能源结构,加快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包含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严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积极开展燃煤锅炉关停整合;实施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成效等。
三是优化交通结构,大力发展绿色运输体系。包含持续优化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提升机动车绿色低碳水平;强化非道路移动源综合治理;全面保障成品油质量等。
四是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包含深化扬尘污染综合治理;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管控等。
五是加强多污染物减排,降低VOCS和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包含加强VOCs全流程综合治理;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开展低效失效污染治理设施排查整治;稳步推进大气氨污染防控;开展餐饮油烟、恶臭异味专项治理等。
六是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大气环境管理水平。包含实施城市空气质量达标管理;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排名进位;积极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环境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等。
七是加强能力建设,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包含提升环境监测能力;提升固定污染源监控能力;严格执法监督帮扶;加强决策科技支撑等。
八是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包含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完善价格税费激励约束机制;发挥财政金融引导作用等。
九是压实工作责任,汇聚治污合力。包含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督导考核;实施全民行动等。
五、征求意见情况
方案书面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及县直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5条,采纳3条,其他均无意见。
解读机关:台前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解读人:苏艳
联系方式:0393—866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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