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对县城区新增道路及县乡道路命名的请示》(台民〔2024〕37号)收悉。为规范地名命名和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根据《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56号)、《濮阳市地名管理办法》(濮阳市人民政府令第1号)等相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对关于对县城区新增道路及县乡道路命名方案。
特此批复。
附件:1.台前县城区新增道路标准名称
2.台前县县乡道路标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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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