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政〔2024〕4号关于公布台前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通知
时间:2024-07-24 来源:县政府办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筹备组,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现将台前县22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予以公布。各乡镇、街道筹备组和有关单位要深入贯彻“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切实承担起文物保护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附件:台前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汇总表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