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应当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开医疗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为推进我县医疗保障基金收支公开,切实加强对基金的监督管理,充分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知情权,现将台前县2024年上半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主要内容如下:
一、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2024年上半年共有参保职工1.92万人,医保基金收入4219.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2254.46万元,当期结余1965.44万元。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24年上半年参保33.30万人,个人缴费380元/人,各级财政配套670元/人,截止目前到位资金26015.0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出21920.72万元,当期结余4094.30万元。
台前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