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决定:
刘伦磊、王涛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茂红同志任县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岳凯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段瑞生同志任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刘佳同志任县民政局副局长,免去其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善民同志的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宋玉山同志的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2024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