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2023〕11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县政府决定成立台前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县政府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协助联系气象工作的副主任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县委组织部分管负责同志
县委宣传部分管负责同志
县发改委分管负责同志
县财政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教育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工信科技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司法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人社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自然资源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城管局分管负责同志
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管负责同志
县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交通运输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商务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水利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文广旅体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政务服务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前监管支局分管负责同志
县粮储中心分管负责同志
县科协分管负责同志
县气象局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县气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推进《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濮政〔2023〕21号)和《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台政〔2023〕11号)的有效实施和任务落实。
(三)统筹协调和组织县政府各部门之间涉及气象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制定并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气象高质量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推进全县气象科技能力和社会服务现代化,实现气象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统筹《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与其他规划的衔接,研究制定台前县气象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实施动态监测评估、考核监督、跟踪指导等。
(五)推进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的重要性,结合各自职能和《台前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台政〔2023〕11号)所明确的重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全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取得实效。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