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且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已列为省、市政府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3〕20号)《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非居民用户“瓶改管”改造参考价暨补贴机制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县城镇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非居民用户改用管道天然气,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减轻用户费用支出,提高用户改造积极性,有效防范遏制燃气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该方案。
二、起草的依据
(一)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居民用户“瓶改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23〕20号。
(二)河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关于分解落实全省非居民用户“瓶改管”目标任务的通知》豫燃专班〔2023〕44号。
(三)河南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做好“瓶改管”相关工作的通知。
(四)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非居民用户“瓶改管”改造参考价暨补贴机制方案》的通知。
三、内容说明
(一)改造参考价
为减轻用户费用支出,实行“一口价”报价机制。按照最大设计流量为6Nm3/h、10Nm3/h、16Nm3/h、25Nm3/h,改造费用收费标准分别为不高于5000元、7500元、11000元、14000元(工程中包含一套计量表具〔含表箱〕、20米镀锌管及管件,镀锌管套管及穿墙打孔,配套铜球阀,工程费,不含燃气泄漏报警自动切断装置);燃气企业在降低安装成本、提供“一口价”的基础上对连排五户同时改造安装的,室外燃气设施实行免费改造,让利于民。
(二)补贴机制
1.补贴范围。全县燃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产权明确、符合管道燃气设施配套条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供气的餐饮场所,具体包括: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食品小作坊等各类中小餐饮场所;各类大型餐饮场所;机关事业、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学校(含幼儿园)、企业单位食堂等各类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2.补贴标准。政府每户补贴1500元(其中,省级负担1000元,县级每户负担500元),燃气企业每户补贴1000元,剩余部分由餐饮企业等非居民用户承担。
3.补贴对象。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全县天然气管网已覆盖范围内实施“瓶改管”的非居民用户。2024年11月1日后的新增非居民用户不再享受补贴政策。同时,“瓶改电”不享受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