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全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和黄河、金堤河、水闸、主要防洪河道橡胶坝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如因人事变动,相关责任人自行递补,不再行文明确。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全力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筹备组要结合实际,严格落实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建立乡(镇、办)领导分包村(社区)、村“两委”成员分包村组的责任体系,并及时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1.2024年台前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2024年台前县金堤河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3.2024年台前县金堤河闸站、橡胶坝防汛责任人名单
4.2024年台前县城区闸站防汛责任人名单
5.2024年台前县黄河干流及北金堤滞洪区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6.2024年台前县黄河堤防、控导工程、险工、护滩、涵闸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
2024年 4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