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围绕“村申请、乡审核、行业部门论证、县审定 ”自下而上的编报程序,经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批复如下:
一、审定情况
经审定,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规模48个,资金规模59286万元,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23个,资金规模35730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2个,资金规模670万元;就业类项目6个,资金规模2942万元;乡村建设行动项目16个,资金规模19444万元;项目管理费1个,资金规模500万元。
(具体见附件)
二、有关要求
1.各乡镇(街道)、县级有关单位接到本批复后,不得随意变更项目。
2.未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管理的项目,一律不得列入当年涉农统筹整合使用资金实施方案。
3.加强项目库动态管理,有序推进项目实施,实时跟踪项目进度,动态更新项目信息,使项目建设更具科学性,建设规模和投资更加合理。
4.各乡镇(街道)及县级有关单位要把资金使用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衔接,确保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精准用于脱贫和监测对象,切实做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
特此批复
附件:台前县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统计表
台前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街接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