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等法规规章,经县政府研究决定,现将县政府2022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各承办单位要对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面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决策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未履行相关程序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审议。县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