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23-11-24 来源:县政府办

2023年7月28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了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二次创业”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濮政办〔2021〕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3〕43号)《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豫国土资办发〔2018〕28号)精神,按照全省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全省耕地保护与土地利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特编制此《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根据上级文件规定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具有我县特色的开发区低效用地盘活方案,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在台前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以及向各起草部门征求意见的前提下,最终形成了《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6个部分,具体内容:

(一)概述定义。明确“低效用地盘活”概念的定义、制定意义、目标及主导思想。

(二)认定类型。将低效工业用地分为产业转型类、停建缓建类、开发未达标类、停产半停产类及其他低效用地五大类型,并明确各类区分条件概念。

(三)主要途径。提供了低效工业用地盘活的4种途径:限期开发、转型升级、鼓励流转和协议收回。

(四)组织实施。通过摸底建库、研究工作方案、制定盘活措施等一系列操作,形成完善的低效工业用地盘活流程,促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

(五)保障措施。明确低效用地盘活中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规范管理,以倒逼机制推动和保障方案执行力度,确保低效用地盘活工作顺利开展。

(六)长效机制。运用动态监管、规范运作过程、加强宣传引导等方案,建立健全常态化运营运作机制,及时纠正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偏差,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点击查看全文:台政办〔2023〕16号关于印发《台前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低效工业用地盘活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