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时间:2023-08-10 来源:县政府办

2023年8月3日,县长李志华主持召开县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现就《实施意见》作如下解读:

一、起草背景及征求意见情况

根据《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濮政办〔2023〕9号)文件精神和县政府领导批示意见,为加快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教育局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股室深入学习研究上级文件,结合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现状和亟待改善提升方面进行研讨,组织人员起草了文件。材料初稿形成后,报请县政府办反复研究讨论,多次修改提升,期间,李县长、王县长等领导对材料的起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和具体要求,我们充分吸纳修改完善。

通过征求编办,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意见,经积极协商沟通,全部达成一致意见。经修订完善,形成《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指导思想,主要阐述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所遵循的重大原则。

第二部分,是工作目标,这一部分明确了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总体目标,从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明确了具体目标任务。

第三部分,是工作措施,主要阐述推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和措施,分15个方面:一是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监测;二是开展乡村标准化学校建设;三是扩充城镇教育资源解决大班额问题;四是推进智慧教育云平台建设与应用;五是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创建;六是实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七是全面推进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八是开展名校长名教师培训;九是保障教师工资福利待遇;十是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十一是推进教育评价改革;十二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十三是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十四是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十五是提高教育满意程度。

第四部分,是工作要求。主要明确了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教育投入、建立表彰奖励机制、强化督导评估四个方面的措施和制度保障。

点击查看原文:台政办〔2023〕14号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