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配合做好2023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6月20日
台前县配合做好2023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经国家自然资源总督察批准,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济南局(以下简称“济南局”)于4月至7月派出督察组对我省开展2023年自然资源例行督察。为切实做好配合工作,确保督察组能顺利进驻并圆满完成督察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督察,积极配合督察。对督察组移交的疑似问题线索,要建立台账、逐一核实、认真研判。对确实误判的问题,要充分收集证据材料,认真进行举证,并加强与督察组的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支持;对确实存在的问题,要纳入督察问题整改台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迅速整改纠正;对督察组已确认的问题,要照单全收,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迅速消除违法状态,力争督察组在豫督察期间完成整改任务。
二、2023年国家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工作安排
(一)督察重点内容
1.耕地保护方面
(1)耕地“非农化”方面。主要包括: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大棚房”,挖田造湖造景,景观、休闲旅游、光伏、农村停车场等违法占用耕地问题;基础设施未批先建问题;绿化造林和超标准建设绿化带、绿色通道问题;黄河流域有关乡镇(街道)、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各类“黄河公园”问题。
(2)耕地“非粮化”方面。主要包括: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挖塘养鱼和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问题;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问题;地方政府落实耕地“进出平衡”有关问题。
(3)耕地占补平衡方面。核查2022年9月以来新入库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问题。
(4)增存挂钩机制落实方面。对2022年处置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进行抽查核查。
(5)落实“三区三线”管控方面。主要包括:市县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有关情况。我县目前耕地保有量29.8029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24.4554亩;突破“三区三线”管控,违规审批用地方面的有关问题。
2.矿产资源管理方面
违规审批用矿,违法违规建设,非法采矿严重破坏生态等问题。
3.其他方面
对以往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核查。
(二)督察时间、方法、步骤
济南局派出督察组于2023年5月至6月进驻我省开展督察,主要通过内业审核资料、下发疑似问题图斑,下沉市、县(区)实地核查、座谈交流、开展问询等方式方法开展督察,共分四个阶段:
1.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督察组进驻我省,召开全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督察工作。
2.内业审核阶段(5月11日至31日)。按照督察组有关要求,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数据,并对督察组下发的疑似问题图斑,进行认真研究,对确认有问题的,要立即纳入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台账,迅速整改纠正,尽快消除违法状态;对确实不存在问题的线索,要据实举证,与督察组充分沟通,沟通有困难的及时向省统筹协调组报告,争取最大限度消除意见分歧。
3.外业核查阶段(6月1至6月15日)。督察组对重大问题线索进行实地核查,采取查阅相关资料、查看有关业务工作系统、座谈调研、问询谈话、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问题性质及相关责任进行确认和认定。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实地核查工作,对认定的重大问题,迅速整改纠正,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成果汇总及问题确认阶段(6月16日至20日)。根据督察组初步反馈意见,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进行深入研究、认真核对与判定,要及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对判定不是问题的,要据实举证,与督察组充分沟通,沟通有困难的及时向省统筹协调小组报告,不得擅自确认问题。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此次自然资源例行督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对我县耕地保护和矿产资源管理的一次全方位“体检”,有利于我们进一步改进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督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作为当前一项十分严肃的政治任务,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议事日程,抓紧抓细抓实。
(二)精心筹划,严密组织。县耕地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研究重大问题,推进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要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资料审核、实地核查、问询谈话、座谈调研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的各个环节衔接顺畅、不出纰漏。
(三)严格标准,立行立改。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对督察发现的问题要主动认领、深入核实、积极研判。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坚持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决不拖泥带水;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列出时间表,划定路线图,责任到人,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措施,决不能久拖不决;对整改措施不力、避重就轻、应付整改,甚至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四)严明纪律,严肃追责。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坚决服从督察组的各项工作安排,要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确实无法按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要及时与督察组沟通并认真说明情况,不得无故逾期提供,对督察发现存在严重问题或配合工作出现严重失误的,要依纪依规追责问责。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保密管理等相关规定,严防各种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五、有关要求
1.请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围绕2023年督察重点内容,参考2023年自然资源督察所需材料清单及提供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先期整改;对督察已发现问题,坚持边督边改、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2.各乡镇(街道)要聚焦督察组下发的39个(动态变化中)疑似问题图斑及时举证整改。下发疑似问题图斑后举证上报前立行立改的可不纳入问题清单;整改确有困难的,要及时研究,做到一案一策,倒排工期,力争在成果汇总阶段(6月底前)整改到位。
县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体局、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各乡镇(街道)要明确1名科级干部为督察联络员,联络员信息(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移动电话等)报县自然资源局(邮箱:tqgtjdc@163.com)。
(联系人:王瑞省 联系电话:13633931876)
附件:台前县2023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台前县2023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李志华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邵 宁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
成 员:李 平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万兆国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方正勇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张 栋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高绍青 县发展和改革委党组书记
林 坤 市生态环境局台前分局局长
张 勇 县住建局局长
张海涛 县水利局局长
王 鹏 县交通局党组书记
黄周全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王学军 县文广旅体局局长
李 博 城关镇人民政府镇长
齐跃民 孙口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广昌 侯庙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景明 后方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兆军 马楼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淑清 清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姜丙忠 打渔陈镇人民政府镇长
葛金光 夹河乡人民政府乡长
仝其振 吴坝镇人民政府镇长
丁 燕 凤台街道筹备组主任
刘守华 龙翔街道筹备组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张栋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新利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