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682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以及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台前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台前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台前县侯庙镇苗口村北
工程性质:改扩建
建设项目概要:台前县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位于台前县侯庙镇苗口村北。服务对象主要为台前县静脉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产生的飞灰,服务年限为3年。项目利用现有工程台前县垃圾处理场迁建项目的现有场地进行建设,飞灰填埋区设计库容为21900m3,处理规模为20m3/d。主要建设内容为飞灰填埋系统、渗滤液收集系统、进场道路、给排水、监控、监测化验、洒水等其他配套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王汉锐 联系电话:13781372195
通讯地址:台前县侯庙镇苗口村北
三、承担本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郑州市东方环宇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工 联系电话:0371-65350526
邮箱:91432319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台前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