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台前县2023年金融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3月9日
台前县2023年金融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县第八次党代会部署的攻坚之年。全县地方金融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中央、省、市、县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锚定“两个确保”,围绕“十大战略”,防范金融风险,完善金融监管,优化金融服务,为谱写新时代台前更加出彩的绚丽篇章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一、推动优化金融服务,着力满足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融资需求
(一)优化市场主体金融服务。汇总全县重点项目、“三个一批”项目等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梳理“专精特新”、科技创新、制造业等重点企业融资需求,组织开展推介对接,跟踪金融服务,推动全年新增贷款20亿元以上。
(二)推进政策性科创金融发展。推动属地银行机构为科创企业提供“长周期、低利率、弱担保”的金融服务。依托市金融部门加强与郑州银行濮阳分行的对接力度,细化完善企业白名单推介、风险分担、贷款贴息、存款支持等配套政策,推动政策性科创金融扩面增量。
(三)强化乡村振兴金融支持。严格落实过渡期政策要求,出台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接续政策,保持县乡村三级金融服务体系、风险分担补偿机制等稳定,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投放及续贷工作。推动“整村授信”,持续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可得性。梳理种业振兴、绿色食品、乡村旅游、返乡入乡创业就业等重点领域企业和项目,一企一策强化金融服务,打造金融支持示范项目。
(四)开展常态化银企对接。积极对接发挥濮阳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作用,常态化开展分专题金融产品宣讲直播和线上对接,创新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实地银企对接,组织企业融资路演,提高对接精准性和有效性。
(五)优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对同等申请条件下各类市场主体的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要保持一致,不得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或产品,不得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
(六)提供差异化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提升中小微企业以及初创企业的金融供给能力,对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到期还款困难的,要积极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予以展期或续贷。积极通过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发展。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台前县隆泰担保公司)要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进一步支持小微和“三农”企业发展。
(七)创新科技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运用科技、大数据等手段提升金融服务数字化水平,探索建立运用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为中小微企业、科技型企业提供精细化、定制化服务流程和金融产品,提升“不见面审批”便捷度。探索建设金融服务平台、数据中心等载体,开展区域金融线上服务等方面工作。
二、积极利用资本县场,加快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八)持续实施企业上市五年倍增行动。争取全年新增股改公司1家。动态调整省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建立台账、精准培育,及时解决上市问题。精选企业建立股改台账, 协调落实支持政策,组织中介机构专家赴现场辅导。
(九)有序扩大债券融资。遴选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发债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进入发债后备库,能入尽入、及时更新,力争发债后备企业达到1家。建立债券管理台账,加强债券风险分析、监测和研判,提前2个月提示属地政府做好债券风险防范工作。
(十)推动基金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认真落实私募基金综合研判会商工作措施,把好私募基金入口关。
三、纵深推进地方金融改革,提升发展质量
(十一)推动地方银行高质量发展。配合完成省农商联合银行组建,提升服务“三农”、小微和地方经济能力。对高风险机构“一行一策”制定处置方案,稳妥处置风险。推动城商行对标一流商业银行,加快数字化转型,打造定位明确、治理完善、资本充足、运行稳健的现代化城商行。推进村镇银行改革,做好风险防控。
(十二)开展不良资产集中清收。按照全省农信社和城商行不良资产集中清收盘活工作方案及专项子方案,根据省、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开展不良资产清收活动。
四、持续防范金融风险,守牢风险底线
(十三)加强风险排查监测和稳妥处置。定期组织相关单位会商研判金融风险形势,加强排查,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分类制定防控化解措施。指导金融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建立明确的规章制度、完善的操作流程和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防范金融风险。金融机构要探索建立企业风险评价模型,强化监测、研判和预警。完善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落实金融风险管理职责,密切关注新型业态金融风险、交叉性金融风险。
(十四)严控非法集资等违法金融活动。按照《濮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行政执法工作指引》《濮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操作流程》,定期研判非法集资高发行业、重点领域分布和特点,开展非法集资风险线索专项排查,及时发现风险、预警提示。开展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活动,持续推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短视频。
五、坚持“聚焦主业、减量提质、从严监管、守住底线”,提升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水平
(十五)实施全链条监管。严把地方金融组织准入关口。执行地方金融组织业务经营负面清单,组织开展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建立常态化监管、重点关注和重点监管企业台账,分类采取监管措施。开展“两类机构”年度现场检查和监管评级工作,加强监管评级结果运用。持续清理整顿“失联” “空壳”及丧失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坚持依法处置和自愿退出相结合,不断净化行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