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吊销江苏苏迅电梯有限公司台前分公司等 811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公告
时间:2023-05-18 来源:县政府办
江苏苏迅电梯有限公司台前分公司等811户企业:

经查,自江苏苏迅电梯有限公司台前分公司等811户公司或个人独资企业等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违反了国家公司法或国家个人独资企业法等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拟将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本公告所列市场主体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或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拟吊销市场主体名单